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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信息公开 > 市卫健委信息公开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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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安市卫健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14 信息来源: 市卫健委 阅读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要求,编制2024年度六安市卫健委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卫健委联系(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11号楼302室;联系电话:0564-337973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一是细化分工,促进工作落实。根据省卫健委政务公开清单目录,并结合六安市卫健委三定方案文件要求,对《六安市卫健委政务公开责任清单》进行了重新修订,新申请平台账号5个,细化分工,明确职责,把政务公开工作栏目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执行措施从制度层面进一步确定下来。二是互动交流,普及政务服务工作。通过“政务服务我直播”,开展了2024年“政府开放日”线上活动,活动在六安新闻网、掌上六安抖音平台以线上直播方式进行,向广大网友详细介绍了市卫健委政务窗口的主要职能和工作现状,并在线讲解医护人员执业注册、放射工作人员证件办理、消毒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等群众关心关注的卫生健康问题,最后还对直播间网友提问现场答疑解惑。三是关注热点舆情,及时回应百姓关切。通过部门官网和微信公众号“六安市卫健委发布”及时回应百姓的关心、关切,保护群众的切身利益。今年至今,已发布各类信息200余条,涉及优化生育、高温防暑、夏季消化道传染病防治、蜱虫防范等热点消息。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坚持分类告知,强化程序规范和实体规范,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今年至今我委共收到依申请公开8件,均已编写依申请公开答复书,经审核后,按时反馈至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明确责任。主动公开六安市卫健委政务公开暨卫生健康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责任分解表。二是加强培训。强化业务学习,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公开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三是严格三审。认真履行三审单发布要求,做到信息准确,用词适当,避免出现逻辑错误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全面加强政务新媒体平台建设,致力于把“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打造成集政务服务和互动交流的新媒体平台,2024年度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710余条,现有关注人员123895 人。

      (五)监督保障:一是今年分2次对7个县区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以及市属7家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年度监测,针对存在的问题,发送了28个工作提示函,指导各县区及医疗卫生机构举一反三,进一步完善网站及目录建设,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保障。二是召开2024年政务公开及网站工作培训会,总结经验,分析形势,明确任务,提升政务公开及网站工作水平,为卫生健康领域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0

      0

      0

      0

      0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0

      0

      0

      0

      0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8

      0

      0

      0

      0

      0

      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3年度存在的问题,市卫健委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法。一是针对业务科室职能调整,及时修订《六安市卫健委政务公开责任清单》,明确责任科室和责任事项;二是针对各栏目负责人员调整,及时安排点对点培训,保证信息维护不间断;三是加强监测,对各县区及各市直医疗单位多次监测评估,发送工作提示函。

      2024年,我委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方面还存在一些差距,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内容更新不及时等。

      针对上述存在的不足情况,我委将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进一步加强对县区卫健委、市直医疗单位及委机关业务科室的业务培训和不定期监测,深入推进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等重点领域工作信息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是根据新的单位三定方案,修订了《六安市卫健委政务公开责任清单》工作手册,分解政务公开栏目职责,做到一个科室一个账号一个手册,定期组织培训,加强协调配合,增强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5年1月13日

       

       六安市卫健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docx六安市卫健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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