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24年六安市职业卫生监测项目相关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卫健委发布时间:2024-05-27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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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卫健委、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市疾控中心:

根据省卫健委《关于印发2024年全省职业病防治项目工作任务预安排的函》和《关于印发2024年安徽省职业病防治项目相关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皖卫传〔2024〕150号)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开展我市职业卫生监测项目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现将我市相关监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严格规范实施。各县(区)卫健委要严格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函〔2022110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测工作机制、管理模式,明确监测任务,落实监测工作责任,2024年度各项监测工作原则上由公立技术支撑机构承担,通过“以干代训”不断提升辖区内公立技术服务机构监测能力。要将监测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季度至少专题研究一次,及时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年度监测任务。

二、注重监测质量。市、县(区)疾控中心要严格依据印发的相关监测技术工作方案要求,准确把握各子项目的监测目的和监测任务,进一步细化监测内容、优化监测方式、加强过程管理和质量控制,提高监测质量。市疾控中心要加强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及时帮助解决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存在的相关技术问题。要充分发挥市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质量控制中心作用,切实加强质量控制和督导,确保监测任务规范落实、监测结果真实可靠。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项目监测数据统计分析与利用,切实发挥项目监测预警作用,每年要向本级人民政府、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市疾控中心或议事协调机构至少报告一次监测工作情况,提出工作建议,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有关监测结果。在监测过程中,市、各县(区)卫生监督和疾控中心要加强监测监督执法联动、信息共享,针对有关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依法处置,并健全应急处置保障机制。

2024年11月10日前将监测监督联动、信息共享、向本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送监测工作结果等情况报我委职业健康科。

 

附件1:2024年六安市重点职业病监测技术方案.docx

 

 附件2:2024年六安市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技术方案.docx

附件3:2024年六安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技术方案.docx

2024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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