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全市2019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省属驻六安各单位:
为保障我市医疗临床用血需要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组织开展全市2019年度公民无偿献血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按照我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要求,切实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巩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具体负责、卫生健康部门积极实施、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进一步加强无偿献血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完善无偿献血工作机制,切实履行献血法赋予的工作职责,积极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尤其要加大乡(镇)、街道、城市社区无偿献血的工作力度,加强对无偿献血工作的调度,定期对无偿献血开展情况进行通报,同时把无偿献血工作纳入到单位文明创建和年度效能考核中,以文明创建和效能考核为抓手,切实做好无偿献血工作。
二、部门协作配合
各部门和单位要对照“全国无偿献血先进市”的评选标准,加强无偿献血的宣传、组织、协调和督促工作,按照各自职责,积极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协同做好无偿献血工作。动员和鼓励中共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共青团员、现役军人、公检法干警、医务工作者、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率先献血。采供血机构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相关制度,按照国家规定对献血者进行体检和献血,确保献血者身体健康和血液质量。
三、全市支持参与
本市适龄(18—55周岁;多次献血者,符合健康检查要求可延至60周岁)健康公民均有义务参加无偿献血。有工作单位的市民,由所在单位统一组织参加无偿献血,献血人数不少于在岗职工中符合献血条件者的30%;无工作单位的市民,由户口所在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无偿献血活动。市民也可以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到市红十字中心血站或其设置的献血点登记参加无偿献血。
四、统一安排部署
(一)市直各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任务确定专门人员,积极配合市献血办,具体负责所在部门、单位无偿献血的协调组织工作。
(二)各地各部门要对本单位无偿献血者予以奖励或与个人评先评优相结合,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规定,可给予适当补贴。
市献血办联系电话:3630350 3632267
附件:1.六安市2019年度团体无偿献血预约时间安排表
2.六安市各县区2019年度无偿献血者招募指导性目标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