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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流产了小产产假多少天
留言时间:2025-01-06 10:20:23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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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市卫健委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请问六安市孕妇流产了,小产产假有多少天?
市卫健委
回复单位:市卫健委
发表于:2025-01-08 10:53:01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9号)《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疑问,请联系六安市卫健委,电话:0564-337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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