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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产假天数
留言时间:2024-06-12 08:3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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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市卫健委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六安现在二胎剖腹产的产假是多少天,产假是否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
市卫健委
回复单位:市卫健委
发表于:2024-06-12 09:52:52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夫妻各十天育儿假;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为 98 天,加上延长的 60天产假共计 158 天),可以从产前 15 天起享受,原则上连续使用。产假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女教师产假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原则上按照《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女教师产假有关问题的复函》(教人〔1992〕8号)执行。符合《安徽省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难产、生育双胞胎等产假规定的,增加的产假可以与前述158天叠加使用。职工在前款规定的产假、护理假、育儿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与支持!如有其他疑问,请联系市卫健委人口与家庭发展科,联系电话:0564-337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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