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解决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医疗和生活补助的有关问题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六安市卫计委发布时间:2008-06-03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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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六安开发区、叶集试验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为解决我市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医疗和生活补助问题,根据《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国家计生委《节育并发症管理办法(试行)》等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解决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的医疗和生活补助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治疗问题。《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了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享受包括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疗等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各地要按照要求,将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慢性病诊治范围给予治疗。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费用,由县区代交。并发症患者治疗费用中个人支付部分,符合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报销范围的,由县区给予不低于70%的补助。
  二、关于生活补助问题。各县区政府(管委)要认真执行《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按照国家计生委《节育并发症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三条“解决并发症患者的生产、生活困难均应以扶助发展生产为主。对其生活困难需照顾补助者,要至基本康复能劳动自给为止,其标准不低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规定,完善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生活补助制度。各县区对节育手术并发症患者生活困难符合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优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仍低于当地人均生活水平的差额部分,由县区、乡镇财政共同承担,具体办法由县区政府(管委)制定。
  三、加强对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工作的领导。各县区政府(管委)要切实加强对解决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问题的领导,要将解决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资金的足额及时到位。各县区人口计生部门要完善计划生育节育手术并发症医学鉴定组织,定期开展鉴定工作。
  特此通知

二○○八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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