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第三届“皖西名医”选拔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卫健委发布时间:2020-09-30 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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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办秘〔2020118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第三届“皖西名医”培养选拔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918      

 


 

六安市第三届“皖西

名医”选拔培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医疗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卫生健康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充分发挥名医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原卫生部《医药卫生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安徽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意见》(六发〔201644号)精神,为充分发挥名医带动作用和影响,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队伍素质,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三届“皖西名医”选拔培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通过选拔培养活动,营造名医辈出、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培养造就一批医德高尚、理论扎实、技术过硬、群众公认的德技双馨的市级名医,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强化临床业绩意识、品德意识,鼓励医务工作者无私奉献、服务群众,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和促进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选拔推荐、综合评定、公示公告的程序进行,将选拔范围、条件、审核过程向社会公布,将“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细化到具体程序中,加强对选拔过程各个环节的监督,确保推选工作公平、择优。

(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业内公认、群众满意。突出医疗水平和临床业绩贡献,注重医德医风表现,向临床一线医疗人员倾斜,建立科学的选拔培养机制。

三、选拔范围、数量与条件

(一)选拔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医疗保健机构(含社会办医疗机构)工作的临床、中医、口腔类别执业医师。

(二)选拔数量:本届“皖西名医”共选拔培养30名。从市属医疗机构和各县区医疗机构中选拔推荐40名候选人参加评选,经资格审核、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后,最终择优确定30“皖西名医”。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1.市属医疗机构推荐23名,其中:市人民医院11名,市中医院6名,市二院5名,市妇幼保健院1名。

2.各县区医疗机构推荐17名,其中:霍邱县、舒城县、霍山县各3名,金寨县、金安区、裕安区各2名,叶集区、开发区各1名。

(三)推荐选拔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忠诚党的卫生健康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扎根皖西、服务人民健康的高尚情操,模范履行医生职责,爱岗敬业,医德高尚,医术高超,医疗工作业绩突出。

2.在职执业医师,具有临床、中医或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从事临床一线工作15年以上,具有高级职称3年以上,年龄在57周岁以下(截止20191231日)。

3.医疗服务业绩突出。主要精力用在临床诊疗工作,近5年每年门诊量、收治病人数、手术数量,特别是诊治疑难危重病例数、外科Ⅲ、Ⅳ类手术例数、介入治疗例数和中医优势病种诊疗例数在全市名列前茅。

4.医术精湛。临床实践经验丰富,得到患者的认可,在省内、市内医疗行业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

5.医德高尚。尊重患者,关爱生命,品德高尚,乐于奉献。坚持合理诊疗,服务态度好,廉洁行医,拒收红包回扣,病人满意度高,在群众中享有较高的声誉。

6.符合以下条件者,优先推荐:①参加过援外、援藏、援疆、援鄂工作;②从事中医、儿科、精神科、康复科专业;③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④市级以上重点学科带头人或主要学术骨干;⑤参加对口支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半年以上。

已获得“江淮名医”和“皖西名医”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参加评选。

5年内受过党纪政纪处分者;在医德医风方面存在严重问题者以及在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中承担主要责任者,不能参加评选。

四、选拔程序

(一)人选推荐。由各县区卫健委、市直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组织推荐,推荐人选名单及相关材料于1010日前报送市卫健委。各地各单位推荐的人选,专业不能重复,不得超过规定推荐人数。

(二)组织评审。市卫健委会同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组织专家,按照选拔条件,对推荐人选的资格及推荐材料进行综合审定,确定拟入选人员名单。

(三)结果公示。市卫健委对拟入选人员进行公示,结合公示反馈信息,最终确定当选人员,报市政府批准。

(四)媒体展示。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相关新闻媒体对当选人员事迹进行展示,树立正面典型,引导广大医务人员争先进位,鼓励医务工作者无私奉献、服务群众。

五、培养激励和考核管理

(一)培养激励措施

1.市政府授予当选人员第三届“皖西名医”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

2.当选人员作为“江淮名医”后备人选。

3.市政府一次性奖励当选人员每人2万元(用于开展教学、科研及学术交流等)。

4.组织“皖西名医”参加业务培训、进修、考察等活动。

5.优先申报临床新技术新项目。

6.优先入选学术团体或评审专家组。

7.优先参加学术活动。

8.优先评先评优。

(二)加强考核管理

1.各地各单位负责第三届“皖西名医”的日常管理和考核,依据医疗卫生行业发展特点加以引导,充分发挥名医的表率和楷模作用。

2“皖西名医”任期内,调离六安市、自动离职、去世,不再享受有关待遇。

3.获得“皖西名医”荣誉称号后,若有违反医德医风、违法犯罪行为的,一经查实,取消称号及相应待遇。

(三)发挥示范作用。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皖西名医”先进事迹,激励他们为我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组织“皖西名医”开展公开讲学、病例讨论等活动,充分发挥名医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全市医务工作者的诊疗水平。

六、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皖西名医”选拔培养活动,是加强我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按照要求做好宣传、推荐、申报、培养、考核管理等各项工作,落实对“皖西名医”的培养激励政策。

(二)规范选拔程序。各地各单位要对照条件,严格把关,按照平等、公开、择优的原则,保证选拔推荐工作的公正性,提高透明度,确保推荐人选的先进性。对弄虚作假、虚报业绩的个人和单位,一经查实,将取消评选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及单位的责任。

(三)强化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皖西名医”选拔培养工作的目的意义,为选拔培养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地各单位要把“皖西名医”选拔活动作为自我教育、自我宣传的有效载体,充分发挥此项活动的激励作用,不断提高医疗卫生队伍素质,为加快我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四)多渠道加强高层次和骨干人才培养。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加大对“皖西名医”的培养激励,开展多种形式的优秀医务人员选拔培养活动;鼓舞激励广大医务人员以更饱满的热情、更精湛的技术,为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建设幸福六安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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