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卫健委发布时间:2022-11-15 1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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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六安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卫健监秘2022〕47

 

各县(区)卫健委、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党委宣传部、发改委、教体局、科技局、经信局、民政局、财政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住建局、应急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总工会:

现将《六安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六安市委宣传部  

 六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六安市教育局(市体育局)

六安市科学技术局       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六安市民政局                 六安市财政局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生态环境局  

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安市应急管理局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六安市医疗保障局  

                         六安市总工会  

                         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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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委、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关于加强职业健康工作决策部署,切实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21-2025年)》《安徽省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和《安徽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职业健康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一)十三五”时期工作成效

职业健康是健康中国、健康安徽、健康六安建设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事关广大劳动者健康福祉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十三五”规划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全面实施《六安市职业病防治“十三五”规划》,大力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强化监督管理,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1.职业病防治体系逐步健全。建立六安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全市所有县(区)均建立相应的职业病防治协调机制。稳步推进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全市设立市县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8家,职业病诊断机构2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5家,尘肺病康复站1个,基本满足全市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救治需求。现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2家,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1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能力得到提升。

2.职业健康监管力度不断加强。建立完善市、县、乡镇职业健康监管和监督协管员队伍,强化业务培训指导和执法装备建设,监管执法能力不断提升。完成全市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任务,开展矿山、冶金、化工、建材、水泥等重点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活动,对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职业病诊断机构做到监督检查全覆盖,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用人单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减少,重特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得到有效遏制。

3.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不断落实。“十三五”全市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申报、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以及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培训情况均达到目标要求。全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34.7万人,用人单位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以及维护劳动者身心健康的责任感逐步增强,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

4.职业病监测能力不断提高。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覆盖所有县(区),职业病诊断机构报告率达到100%。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范围逐步扩大,放射卫生监测得到有效落实。

5.职业病防治宣教培训发挥成效。各部门联合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竞赛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加大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劳动者培训,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意识逐步增强,劳动者防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注度进一步提高。开展争做“职业健康达人”活动,选出“职业健康达人”55人,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意识逐步增强,劳动者防治意识、维权意识不断提高,全社会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关注度进一步提高。

(二)“十四五”时期面临形势

随着职业病防治工作不断深入,保障劳动者健康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一是新旧职业病危害日益交织叠加,随着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广泛应用,职业病和工作相关疾病防控难度加大,工作压力、肌肉骨骼疾患等问题凸显,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等传染病对职业健康带来新的挑战;二是职业健康管理和服务人群、领域不断扩展,劳动者日益增长的职业健康需求与职业健康工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突出;三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重视程度不高,很多用人单位特别是小微企业职业病防治意识淡薄,职业病防治工作基础差,劳动者培训率低,防护意识差,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超标严重,职业健康权益保障存在薄弱环节;四是职业病防治支撑服务和保障能力亟待加强,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滞后,职业健康专业人才缺乏,监管人员不足且大多身兼数职,职业健康监管和服务保障能力不适应高质量发展的新要求。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健康六安”建设总体要求,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夯实职业健康工作基础,全面提升我市职业健康工作质量和水平。

(二)基本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强化职业病危害源头防控,分类指导,标本兼治、重在治本,针对重点行业、重点职业病危害和重点人群,督促和引导用人单位采取工程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个体防护和科学管理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提升工程防护、监测评估、诊断救治能力。

坚持突出重点,精准防控。聚焦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矿山、化工、冶金等行业领域,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持续推进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危害治理,强化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评估,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实现科学管理、精准防控。

坚持改革创新,综合施策。深化法定职业病防控,开展工作相关疾病预防,推进职业人群健康促进,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信用等政策工具,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机制,为职业健康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坚持依法监管,落实责任。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提升监管执法能力。落实地方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劳动者个人责任,合力推进职业健康工作。

(三)规划目标

2025年,职业健康治理体系更加完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职业病危害状况明显好转,工作场所劳动条件显著改善,劳动用工和劳动工时管理进一步规范,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得到有效控制,职业健康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职业健康执法能力、服务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显著增强,劳动者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十四五”职业病防治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目标值

1

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稳步提升

2

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

≥90%

3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

≥85%

4

非医疗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率

≥90%

5

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85%

6

尘肺病患者集中乡镇(社区)康复服务覆盖率

≥90%

7

职业卫生违法案件查处率

100%

8

市级至少确定一家机构承担粉尘、毒物、噪声、电离辐射等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指导工作

100%

9

设区的市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工作

100%

10

县区至少确定1家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健康检查工作

≥95%

三、主要任务

(一)持续推进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源头治理

落实新发展理念,在技术改造、产业转型升级、中小微企业帮扶等方面统筹考虑职业健康工作,促进企业提高职业健康工作水平。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健康培训告知等制度。强化风险管控,以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行业领域为重点,持续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专项治理,推动《六安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落实落细,通过经验推广、示范引领等方式,推动企业加强工程治理、技术改造、转型升级,有效遏制尘肺和化学中毒等职业病的发生。建立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推动中小微企业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

专栏1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

行动目标:在矿山、建材、冶金、化工、建筑、石材、陶瓷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推动中小微型企业规范职业健康管理,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行动内容:

1.以防治粉尘、化学毒物、噪声和辐射危害等为重点,开展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活动,帮助中小微型企业完善职业健康管理规章制度,开展职业病危害风

险辨识评估,落实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监护等工作。

2.探索中小微型企业帮扶模式,总结帮扶中小微型企业的有效做法,如:通过“一企一策”方案帮扶企业;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中小微型企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职业健康检查工作,或聘请专家团队、技术支撑机构对企业进行精准指导和定点帮扶等。

预期产出总结中小微型企业帮扶经验,形成合理有效的帮扶模式并推广,提升中小微型企业职业病防治工作整体水平。

(二)强化职业健康监督执法

加强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和职业健康检查等重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执法。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推进分类分级监督执法,探索建立互联网+监督执法、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等监管模式,加大监管力度,严肃查处职业病防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规范用人单位劳动用工,加强劳动合同、工作时间、工伤保险等监督管理。继续在重点行业中推行集体协商和签订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督促劳动关系双方认真履行防治责任。加强工矿商贸、建筑施工、核与辐射等行业领域安全监管,督促指导在六安央企和市属企业率先依法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建立完善职业健康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惩戒及信用修复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社会监督,提升监管和执法效能。按照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相匹配的原则,大力提升职业健康监管和执法能力,重点加强县区级及以下职业卫生执法队伍和执法协助人员队伍建设,配备必要的执法装备和交通工具,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

(三)落实职业病救治保障措施

加强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完善监测政策和监测体系,扩大监测范围,开展风险评估,提高预警能力。依托现有的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网络,建立健全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基础数据库,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队伍及能力建设,规范职业病诊断医师管理,建立职业病救治专家队伍,加大临床诊疗康复技术,提升职业病救治和康复水平。持续实施尘肺病等重点职业病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将尘肺病等职业病严重的重点行业职工依法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做好工伤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医疗救助、社会慈善等有效衔接,有效保障劳动者健康权益。实施尘肺病筛查与随访,加强尘肺病等患者的救治救助,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充分发挥基层康复站点作用,提升尘肺病患者康复服务能力,改善尘肺病患者生存质量。落实属地责任,对无法明确责任主体的尘肺病患者,依法开展法律援助,按规定落实医疗救治、生活救助等政策,减轻患者医疗与生活负担。将符合条件的职业病患者家庭及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基本生活困难的,按规定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四)进一步推动健康企业建设

把健康企业纳入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完善“健康企业”建设指导、评估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用人单位建立完善与劳动者健康相关的各项规章制度,建设整洁卫生、绿色环保的健康环境,开展健康知识普及,完善职业健康监护、传染病和慢病防控、心理健康辅导等健康服务,营造积极向上、和谐包容的健康文化,建成一批健康企业,形成示范带动效应。鼓励矿山、冶金、化工、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环境卫生管理等行业和医疗卫生、学校等单位,率先开展“职业健康达人”评定活动,评选出一批意识高、能力强、影响力好的职业健康代表人物,进行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有效提升劳动者健康意识和健康素养。

(五)强化技术支撑能力建设

加大职业健康检测评价、工程防护、诊断救治等技术人才培养力度,加强各级疾控中心技术支撑能力建设。完善职业健康专家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健全以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基本建成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主干的“市、县”两级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与风险评估技术支撑网络。推进各级各类技术支撑机构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人才队伍和信息化等达标建设,强化质量控制,提升技术支撑能力。

专栏2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

建设目标:加快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健全完善从市、县二级并向乡镇延伸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

建设内容:

1.加强职业病诊疗技术研究和能力建设。

2.加强市、县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机构监测与风险评估能力建设,市级公立职业病诊断机构和县级公立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能力建设。

3.推动市级疾控中心持续提升防治能力,提升地县区级职业病防治机构的预防控制、诊断治疗和康复能力。

预期产出: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三大技术支撑网络基本建成,技术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达到《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职健发〔20205号)要求。

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

围绕重点职业病和肌肉骨骼疾患、工作压力等突出职业健康损害的防治问题,积极参与国家、省级前沿基础性研究、早期筛查、干预及诊疗康复关键技术研究;围绕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和治理,积极参与国家、省级尘毒危害、生产性噪声监测与防护关键技术和裝备研究,职业中毒监测预警、防控和应急救治关键技术和装备研究,辐射危害监測、防控技术与装备研究。推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合作共建,深化产学研融合,突破急需急用技术的“瓶颈”。加强长三角区域及其他省、市交流合作,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和先进技术,提升我市职业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治水平。

(七)强化职业健康信息化建设

依托全民健康保障信息化工程和全国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职业卫生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与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应急救援等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卫生健康、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间信息共享,推动实现职业健康相关信息的协调联动。按照便民利企、优化服务的要求,大力实施“互联网+职业健康服务”。规范职业健康信息管理,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测评、应急预案演练等工作,保障数据安全。强化数据统计与分析,充分发挥数据在职业健康监管决策中的作用。推动用人单位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职业健康管理水平。

(八)加强职业健康宣教培训

持续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活动,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推进职业健康法治文化建设,打造职业健康宣传专业平台,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良好氛围。组织开展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机构和学校等活动,普及职业健康知识,鼓励做好员工健康管理,倡导健康工作方式。支持建设职业健康科普网络平台,推动建立职业健康科普知识库。实施职业健康培训工程,加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导和督促用人单位落实好接触职业病危害劳动者全员培训。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或用人单位建设职业健康体验场馆,不断提升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知识知晓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

各县区要把职业健康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职业病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规划。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和责任考核制度,推动将职业健康有关指标纳入对地方各级政府考核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各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压实卫生健康、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民政、财政、人社、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应急、国资委、市场监管、医疗保障、矿山安全监察、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责任,加强联防联控,形成工作合力。

)做好经费保障,确保任务完成

各县区要强化职业健康经费保障,根据职业健康工作形势,合理安排所需经费,并加强对任务完成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主要任务和重大工程按计划顺利完成。加强职业卫生监督机构的资源配置及规范化建设,完善所需业务用房、设备装备以及执法经费等保障政策。建立多元化的防治资金筹措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职业病防治领域。充分发挥工伤保险基金在职业病预防、诊疗和康复中的作用。

)加强督查评估,确保规划落实。

各县区要结合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职业病防治规划,明确职业病防治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六安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适时组织有关成员单位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专项督查,于2023年和2025年分别进行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和末期考核评估,确保规划目标和任务按进度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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