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卫健委2026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6-05-08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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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任务名称

联查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对象

检查主体

责任分工

抽查比例

时间安排

备注

 

 

1

 

2026年度六安市营利性民办学校部门联合抽查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营利性民办学校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发起,市、县级教育行政、疾病预防控制、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原则上随机抽取不少于2所学校;如我市营利性民办学校数量超过10所,抽查比例不低于50%。

 

2026年4月至11月

 

 

 

2

 

2026年度宾馆、旅店部门联合抽查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宾馆、旅店卫

生情况的检查

 

全市宾馆、旅店、民宿等住宿经营单位

县级公安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税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公安部门牵头发起,同级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疾病预防控制、税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随机抽取

 

2026年4月至11月

 

 

 

3

 

2026年度道路运输客运站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在我省注册许可的客运站

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同级疾病预防控制、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同级疾病预防控制、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

 

2026年4月至11月

 

 

 

4

 

2026年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对企业职业健康检查

 

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企业

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气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生态环境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公安、市场监管、气象、消防救援、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6年4月至11月

各地各部门根据抽取的企业实际合理确定联合抽查的部门

 

 

5

 

2026年度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对企业职业健康检查

 

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企业

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气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公安、市场监管、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6年4月至11月

各地各部门根据抽取的企业实际合理确定联合抽查的部门

 

 

6

 

2026年度娱乐场所(游艺厅、室,舞厅)部门联合抽查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全市娱乐场所(游艺厅、室,舞厅)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公安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公安、疾病预防控制、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2026年4月至11月

 

 

 

7

 

2026年度特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保健食品产品企业标准备案

 

特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管局、消防救援机构、税务部门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发起,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按职责、消防救援机构、税务部门分工负责

随机抽取2家生产企业和8家经营企业

 

2026年4月至10月

 

 

 

8

 

2026年度流通使用环节疫苗质量管理部门联合抽查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免疫规划制度实施、预防接种活动监管

 

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单位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5%的比例抽查

 

2026年6月至10月

 

 

 

9

 

2026年度养老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对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已备案养老机构(企业)

市、县级民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卫生健康部门

市级民政部门牵头发起,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市100户企业性质养老机构,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10%。

 

2026年4月至9月

 

 

 

10

 

2026年度互联网诊疗部门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机构资质检查;人员资质检查;依法执业情况检查等。

 

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省共75家,按20%比例抽取。

 

2026年4月至10月

 

 

 

11

 

2026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对企业职业健康检查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100%的比例抽查

2026年4月至11月

 

 

 

12

 

2026年度对重点取用水户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对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

重点工业企业,商场、车站、医院、宾馆、学校等用水量大、影响面广的场所

市、县级水利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市级水利部门牵头发起,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5%的比例抽查

 

2026年10月前

 

 

 

13

2026年度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企业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全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企业

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起,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100%的比例抽查

 

2026年4月至11月

 

 

 

14

 

2026年度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质;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使用原材料卫生质量;消毒产品和物料仓储条件;消毒产品从业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消毒产品卫生质量的监督检查。

 

全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起,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5%的比例抽查

 

2026年7月至9月

 

 

 

15

2026年度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企业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监督检查。

 

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企业

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起,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100%的比例抽查

 

2026年4月至11月

 

 

16

2026年度医疗机构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对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

市、县级医疗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医疗保障部门牵头发起,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总共61家,检查比例50%

 

2026年7月到10月

 

 

 

17

 

2026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合抽查

 

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重点工程等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

 

教育体育、卫健及重点工程等项目农民工欠薪问题及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住建、交通运输、水利、铁路等领域各类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和相关企业,园区各类企业和工程项目等

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水利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教体、农业农村、卫健、重点工程等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农业农村部门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起,市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水利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教体、农业农村、卫健、重点工程等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抽查15家相关企业

 

2026年11月前

序号

任务名称

联查部门

抽查事项

联查对象

检查主体

责任分工

抽查比例

时间安排

备注

 

 

1

 

2026年度六安市营利性民办学校部门联合抽查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营利性民办学校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发起,市、县级教育行政、疾病预防控制、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职责分工负责。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原则上随机抽取不少于2所学校;如我市营利性民办学校数量超过10所,抽查比例不低于50%。

 

2026年4月至11月

 

 

 

2

 

2026年度宾馆、旅店部门联合抽查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宾馆、旅店卫

生情况的检查

 

全市宾馆、旅店、民宿等住宿经营单位

县级公安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税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公安部门牵头发起,同级住房城乡建设、文化和旅游、疾病预防控制、税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随机抽取

 

2026年4月至11月

 

 

 

3

 

2026年度道路运输客运站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在我省注册许可的客运站

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同级疾病预防控制、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同级疾病预防控制、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

 

2026年4月至11月

 

 

 

4

 

2026年度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对企业职业健康检查

 

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企业

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气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生态环境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公安、市场监管、气象、消防救援、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6年4月至11月

各地各部门根据抽取的企业实际合理确定联合抽查的部门

 

 

5

 

2026年度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对企业职业健康检查

 

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企业

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气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公安、市场监管、气象、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026年4月至11月

各地各部门根据抽取的企业实际合理确定联合抽查的部门

 

 

6

 

2026年度娱乐场所(游艺厅、室,舞厅)部门联合抽查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全市娱乐场所(游艺厅、室,舞厅)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公安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公安、疾病预防控制、市场监管、消防救援机构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2026年4月至11月

 

 

 

7

 

2026年度特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保健食品产品企业标准备案

 

特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管局、消防救援机构、税务部门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发起,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按职责、消防救援机构、税务部门分工负责

随机抽取2家生产企业和8家经营企业

 

2026年4月至10月

 

 

 

8

 

2026年度流通使用环节疫苗质量管理部门联合抽查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免疫规划制度实施、预防接种活动监管

 

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单位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发起,同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5%的比例抽查

 

2026年6月至10月

 

 

 

9

 

2026年度养老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对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已备案养老机构(企业)

市、县级民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卫生健康部门

市级民政部门牵头发起,同级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监管、消防救援、卫生健康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市100户企业性质养老机构,总体抽查比例不低于10%。

 

2026年4月至9月

 

 

 

10

 

2026年度互联网诊疗部门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机构资质检查;人员资质检查;依法执业情况检查等。

 

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全省共75家,按20%比例抽取。

 

2026年4月至10月

 

 

 

11

 

2026年度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对企业职业健康检查

 

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

 

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市级应急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100%的比例抽查

2026年4月至11月

 

 

 

12

 

2026年度对重点取用水户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对生活饮用水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检查。

重点工业企业,商场、车站、医院、宾馆、学校等用水量大、影响面广的场所

市、县级水利部门、城市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

市级水利部门牵头发起,市级城市管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5%的比例抽查

 

2026年10月前

 

 

 

13

2026年度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企业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检查。

 

全市放射卫生技术服务企业

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起,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100%的比例抽查

 

2026年4月至11月

 

 

 

14

 

2026年度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消毒产品及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资质;生产条件、生产过程;使用原材料卫生质量;消毒产品和物料仓储条件;消毒产品从业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消毒产品卫生质量的监督检查。

 

全市消毒产品生产企业

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起,市级生态环境部门、市场监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5%的比例抽查

 

2026年7月至9月

 

 

 

15

2026年度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企业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及人员监督检查。

 

全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企业

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起,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按照100%的比例抽查

 

2026年4月至11月

 

 

16

2026年度医疗机构联合抽查

 

卫生健康部门

对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医疗机构

市、县级医疗保障部门、卫生健康部门、消防救援机构

市级医疗保障部门牵头发起,市级卫生健康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总共61家,检查比例50%

 

2026年7月到10月

 

 

 

17

 

2026年度农民工工资支付联合抽查

 

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重点工程等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

 

教育体育、卫健及重点工程等项目农民工欠薪问题及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住建、交通运输、水利、铁路等领域各类建设项目、施工企业和相关企业,园区各类企业和工程项目等

市、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水利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教体、农业农村、卫健、重点工程等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农业农村部门

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起,市级住房城乡建设(房管)部门、城市管理部门、水利部门、发展和改革部门、教体、农业农村、卫健、重点工程等具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农业农村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抽查15家相关企业

 

2026年11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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