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告知书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02-14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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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为加强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技术服务质量,规范技术服务行为,推进我职业健康工作稳步发展六安市开展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有关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接受监督

职业(放射)卫生服务机构应当在认可的范围内开展技术服务工作,并接受技术服务所在地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二、责任落实

1、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知悉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

2、专职技术负责人和质量控制负责人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加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全过程管理。报告审核人、授权签字人、技术服务项目负责人及参与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参与技术服务,在技术报告及原始记录上签字,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服务要求

1、以书面形式与用人单位明确技术服务内容、范围以及双方的责任;

2、按照标准规范要求开展现场调查、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现场采样、现场检测、样品管理、实验室分析、数据处理及应用、危害程度评价、防护措施及其效果评价、技术报告编制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活动;

3、规范技术服务内部审核、原始信息记录;

4、完整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档案;

5、技术服务过程不得存在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情况;

6、按照规定在网上公开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相关信息。

四、信息报告

1、完成技术服务项目,应当于出具服务报告后的15个工作日内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报送技术服务内容、时间、参与人员等相关信息;

2、完成检测、评价项目后及时对接辖区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报告书(表)以及网上公开信息;

五、相关要求

2023年2月16日-27日六安市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工作的有关机构携带相关材料至六安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职业卫生监督科,进行建档,以备网上公示。

提交材料(纸质盖章):

    1、职业(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正副本影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署的知悉承担职业卫生技术服务的法律责任、义务、权利和风险的承诺书;

3、专业技术人员、专职技术负责人、质量控制负责人的名单及其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关系证明;

4、仪器设备清单、工作场所布局与面积示意图;

5、网上公开职业卫生技术报告相关信息的网址

6、六安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告表(2019年至今

 

联系人:李成;

联系电话:0564-3379648,18956492591;

地址:六安市人民医院梅山南路门诊部13楼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职业卫生监督科

附件:六安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告表

 

 

2023214日  

附件:六安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信息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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