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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咨询产假问题
留言时间:2022-03-23 20:36:03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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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市卫健委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领导您好,我的媳妇儿预产期是7月23日左右,目前我们再六安市事业单位上班,能休多久的产假?休产假期间享受什么待遇?
市卫健委
回复单位:市卫健委
发表于:2022-03-24 20:20:48
您好!根据新修订的《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对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给予以下奖励: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延长产假六十天。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享受其在职在岗的工资、奖金、福利待遇。国家规定的产假一般为98天,加上延长的60天产假共计158天,可以从产前15天起享受,原则上连续使用。产假包含休息日,不包含国家法定休假日。感谢您的关注,如果还有疑问,请拨打市卫健委人口家庭科电话:0564-337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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