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市卫健委主任李育新对《关于印发<六安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进行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卫健委发布时间:2022-07-01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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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卫健委印发了《关于印发<六安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卫健监秘 〔2022〕25号),现就文件背景和目标要求、步骤安排、重点任务、相关保障等相关事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巩固和深化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成果,大力推进“十四五”时期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委决定自2022年起至2025年在全范围内深入开展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并制定了《六安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2022-2025年)》

二、目标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职业病防治法》的相关要求,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实施健康中国战略健康安徽行动和职业病防治“十四五”规划,以治理粉尘、化学毒物、噪声超标为主要任务,加强职业健康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和推动用人单位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保障广大劳动者职业健康。

三、步骤安排

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系统中设立专项治理模块,以职业健康基础数据库为基础,结合全国工业企业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等数据,建立治理企业基础台账。各地结合我治理范围要求,对辖区企业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分析,对治理企业基础台账进行补充完善,核实确定辖区内治理企业。根据本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和治理企业情况,总结和借鉴“十三五”时期专项治理工作经验和做法,制定本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确定年度治理任务及目标,明确具体的治理方法、措施和要求。

四、重点任务

各地要督促治理企业以超标作业岗位为重点,以落实工程防护措施为关键,加大对现有设备设施升级改造力度,积极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高设备机械化、自动化水平,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材料。对于无法采取工程技术措施,或工程技术措施无法使危害因素浓(强)度达到标准要求的治理企业,要督促其加强个体防护等措施,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五、相关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专项治理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保障专项治理工作所需经费,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因地制宜,科学制定治理方案,细化治理工作任务,认真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各级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为治理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二)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级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机构和专家等技术力量,根据治理企业职业病危害程度及防治水平进行分类指导,帮助指导企业解决治理工作技术难题。对于超标严重、防治水平低的治理企业进行重点指导;对于专项治理效果好、防治水平高的治理企业,鼓励其创建“健康企业”。要统筹安排专项治理检查工作与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避免重复交叉,提高监管效率。要加强信息化工作,做好治理企业台账动态管理与更新。省职业病防治院为全省专项治理工作技术指导单位,

各地要积极推动市级职业病防治院(所)和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支撑机构建设,为专项治理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指导和服务。

(三)强化执法,确保成效。各地要紧扣专项治理工作要求深入开展职业卫生监督执法,采取随机抽查、专项检查、部门联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对治理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对发现的普遍性问题要及时总结通报,提出要求;对存在不开展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和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不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为劳动者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等违法行为且拒不整改的,要依法从严处罚,并纳入职业病预防控制措施不达标责任主体名单管理。对监督检查企业过程中发现的职业健康相关技术服务违法违规线索,各地要及时跟进、倒查相关技术服务机构,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不断提升技术服务水平。

(四)广泛宣教,营造氛围。各地要将专项治理工作与《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健康企业”建设、“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工作紧密结合,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治理工作氛围。要及时发现和宣传基层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促进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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