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有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为了全面摸清单位“家底”,进一步强化单位资产管理,夯实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根据《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开展2016年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财资〔2016〕184号)和六安市财政局(国资委)关于转发《安徽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财资〔2016〕183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决定在单位内部开展资产清查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清查目的
(一)全面摸清家底。对单位基本情况、财务情况以及资产情况等进行全面清理和核查,真实、完整地反映单位的资产和财务状况,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奠定基础。
(二)完善监管系统。通过资产清查,建立我单位资产管理基础数据库,充实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为加强财政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提供数据支撑。
(三)实现三个结合。建立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国库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为编制年度预算创造条件。
(四)完善管理制度。对资产清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分析原因,并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
二、清查基准日和范围
(一)清查基准日。以2015年12月31日为资产清查的基准日。
(二)清查范围。
全委所有国有资产。
三、工作内容和步骤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6年4月1日-10日)
1、研究制定资产清查工作方案。
2、召开清查工作动员会,学习有关政策性文件,公布清查组织
3、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二)清查阶段(2016年4月11日至6月25日)
1、进行资产清理、盘点,填制资产清查卡片、录入基础数据,编制资产清查报表、资产清查工作报告。
2、对委本级清查工作进行复核和完善,对清查结果进行补充、调整,审核并更新有关数据后,按统一要求上报。同时对所有二级单位的资产清查报表数据等进行审核汇总后上报财政局(国资委)。
(三)总结阶段(2016年7月)
1、经过清查核实后的资产,要按照市财政局(国资委)的统一要求建立健全资产账卡,完善管理信息,并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管理规程》规定,将相关信息及时录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2、在此次资产清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资产变化情况及时更新,按时上报,实现资产的动态管理,并建立和完善资产管理实施办法。
四、组织实施
成立资产清查工作领导小组。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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