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简介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六安市卫健委发布时间:2024-06-20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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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六办〔2024〕35号《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现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简介公示如下: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的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根据《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六安市机构改革方案》《关于六安市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挂市疾病预防控制局、市中医药管理局牌子。

第三条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工作职责划入市民政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改设在市民政局。

    第四条  本规定确定的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机构职责权限、人员配备和工作运行的基本依据。

第五条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市委工作要求,把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卫生健康、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标准规范。拟订规划,依法制定有关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全市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全市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深化全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实施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开展传染病疫情监测、风险评估工作并依法发布疫情信息。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四)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地方食品标准备案工作。

(五)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

(六)负责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和监督,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完善计划生育配套政策。

(八)指导全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九)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责任。负责监督和协调医疗、研究机构的中西医结合工作,组织实施各类中医医疗、保健等机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组织开展中药资源普查,促进中药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合理利用,承担保护濒临消亡的中医诊疗技术和中药生产加工技术责任,组织开展中医药推广、应用和传播工作。

(十)负责卫生健康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等工作,组织开展对外交流合作。

(十一)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十二)负责行业系统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六条  职能转变。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要进一步转变职能,坚持和加强党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全面推进健康六安建设,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弘扬伟大抗疫精神,认真总结固化疫情防控中经过实践检验的经验和模式,着力提高应对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平战结合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织牢全市公共卫生防护网。

第七条  与其他部门的职责分工。

(一)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市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市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组织监测和评估人口变动情况及趋势影响,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贯彻落实重大人口政策咨询机制,落实国家和省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与市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全市医养结合政策措施,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市民政局负责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促进养老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法规、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等工作。

(三)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工作,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建议。两部门要加强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四)与市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五)与六安海关的有关职责分工。与六安海关建立健全应对出入境传染病疫情合作机制,包括传染病疫情信息数据共享和通报机制,联合开展传染病监测、病媒生物监测等。

第八条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本规定第五条所明确的主要职责,编制权责清单,逐项明确权责名称、权责类型、设定依据、责任事项、追责情形等。在此基础上,制定办事指南、运行流程图等,进一步优化行政程序,规范权力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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