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7号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
陈正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托育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托育服务体系不断完善。我市先后出台了《贯彻落实安徽省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任务清单》《六安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六安市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方案》《六安市关于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六安市普惠托育机构认定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落实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的通知》等文件。市级已建立托育服务联席工作会议制度,由分管市领导担任召集人,成员单位共有17个部门,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健全托育服务齐抓共管机制。市级成立托育服务中心,统筹指导全市托育服务工作。
(二)托育服务效能逐渐显现。积极建设“公办示范托育机构为引导、托幼一体化为主体、民办托育机构为补充”的托育服务供给格局。截至目前,全市已登记备案286家,其中托幼一体化幼儿园244家,托位总数17685个,每千人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由2022年底的1.46个上升至4.1个。全市已建成5个公办独立托育机构(叶集区、金安区、裕安区、舒城县、金寨县);已建成6个公立医院托育点;已建成19个普惠托育服务机构(不包括托幼一体化幼儿园);已建成11个示范托育机构;市妇幼保健院老院区建设六安市托育综合服务中心,拟设置托位200张。各类托育机构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
(三)普惠托育服务加快发展。持续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供给,推动《六安市托育工作激励奖补方案》落实,市级安排专项奖补资金用于落实普惠托位补贴、托育服务机构建设运营。同时,我市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元/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帮助托育机构把运营成本降下来,把收托价格降下来,让有需要的婴幼儿家庭能够送得起、用得上。
(四)生育补贴制度已经实施。我市始终把人口与优化生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将其纳入全局工作统筹考虑,先后出台《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六安市贯彻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六安市生育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等系列积极生育支持政策,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等。2024年7月1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印发了《六安市贯彻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政策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六安市生育补贴实施方案》,对夫妻双方依法生育并户口登记在我市的二孩、三孩家庭落实生育补贴。生育第二个子女,给予2000元的一次性补助;生育第三个子女,给予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截至目前,我市已累计发放生育补贴824.7万元。
(五)托育服务监管富有成效。加强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严格机构准入和监管举措等,筑牢婴幼儿照护服务安全防线。每年,不定期组织妇幼保健、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等专业人员到各托育机构开展传染病防控、卫生保健、安全措施落实等督查,属地卫健办开展日常检查,联合其他职能部门开展综合检查,强化安全意识。自2019年以来我市未发生托育机构安全事故,托育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优化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同,清单化推进实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并跟踪监测评估生育支持措施成效,确保政策的时效性和适应性,适时优化调整现行生育支持政策;同时,打好政策“组合拳”,谋划制定针对个人、家庭、企业等多方面,包含照料支持、教育支持、医疗支持、住房支持等多内容的全生命周期生育支持政策体系。
(二)切实减轻家庭教育负担。增加高质量托育服务供给,综合采取规划、土地、住房、财政、金融、人才等措施,加快普惠托育服务发展。支持幼儿园和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开展托育服务,提供全日托、半日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服务。重点建设“家门口”和“单位门口”托育机构。同时,积极落实“双减”、托管、延时服务等措施,缓解家长教育压力,减轻家庭教育负担。
(三)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完善生育后再就业、灵活就业支持政策,大力开展因生育未就业女性就业技能培训,支持企业开设“妈妈岗”,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开展托育相关技能培训,支持符合条件的人员就地就近自主选择培训,按规定给予每人500-2400元培训补贴,支持培训后参加社会评价,经考核取得技能等级证书。加大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为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群众基础和社会环境。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联系电话:0564-3379050
六安市卫健委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