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安徽行动2025年工作要点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卫健委发布时间:2025-05-29 08:51
字号:

           安徽省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安徽行动 2025年工作要点

 

2025年,全省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安徽行动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进落实健康中国战略,实施健康安徽行动,按照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体会议部署要求统筹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不断夯实健康安徽建设基础。

一、普及健康知识,提升健康素养

(一)推进全民健康素养提升三年行动(2024-2027年),举10场以上“健康基层行”义诊活动,有效做好流行性疾病、慢病管理、二十四节气养生等科普,开展体重管理、心理健康、精神卫生系列科普宣传。(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省委宣传部、 安徽日报社、省文化和旅游厅、新华社安徽分社等有关部门参)

(二)开展“第37个爱国卫生月”“健康中国母亲行动“关爱生命救在身边”“世界急救日”“好家风健康行”等活动,激发群众参与热情,进一步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省卫生健 康委牵头负责,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妇联、省红十字会、省计生协、上海铁路局合肥办事处、安徽民航机场集团等有关部门参与)

(三)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持续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 开展“百市千县”中医药文化惠民活动、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 地服务周等活动,组织遴选、申报一批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中医药文化体验场馆。开展公民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水平监测。(省中医药局牵头负责)

、践行健康生活,促进身心健康

(四)加强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管理,持续推动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提质增效,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实施 学生体质强健计划,保障学生体育活动时间。聚焦重点人群,开展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推进近视、肥胖、龋齿、脊柱弯曲异常等儿童青少年常见病“多病同防”和中医药干预试点。( 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体育局、省中医药局、 省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成立省、市  级心理健康知识科普专家队伍,指导二级以上公立精神专科医  院、三级综合医院设置心理咨询门诊。利用 “12356” 心理援助热线,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等服务。开展“皖美护童-爱暖童心”系列活动,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加强安徽(合肥)12355青少年服务台 建设,面向青少年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心理咨询服务。开展“护航青春轻松备考”送服务下基层活动,面向全省组织开展中高考减压示范性讲座,持续加强“自护教育”等品牌项目服务能力。 (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团省委、省计生协按职  责分工负责)

(六)深入实施“体重管理年”活动,将体重管理与“三减  三健”有机结合,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加强国民营养计划与合理膳食行动落实,以“吃动平衡健康体重全民行动”为传播主题开展2025年全民营养周主题宣教活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

      (七)开展第六次国民体质监测、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和 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加强全省科学健身指导中心建设,落实《公共体育场馆基本公共服务规范》,推动公共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举办“舞动巾帼风采悦享健康生活”2025年全国妇女广场舞(健身操舞)大赛安徽站分站赛,组织参加第十五届全运会群体赛事活动。 ( 省体育局、省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

(八)会同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2025 年安徽省大学生 烟草流行监测的通知《关于开展第38个世界无烟日活动的通 知》。指导各市开展控烟立法、执法工作。 ( 省卫生健康委、省 教育厅、省烟草专卖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健康服务,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九)实施母婴安全行动,推进生育友好医院、儿童友好医 院建设,推动消除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和消除宫颈癌行 动计划“两消除”,开展艾滋、梅毒等多病同防。继续实施儿童孤独症筛查。强化妇幼保健机构儿科建设,推动全省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机构均能提供儿科诊疗服务。(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贯彻落实《应对老年期痴呆国家行动计划(2024-2030年)》,组织开展医养结合促进行动 (2025-2027年)。遴选16 个县(市、区)开展医养联合体建设试点。持续开展口腔健康、营养改善、心理关爱、痴呆防治、健康睡眠、听力健康等老年健康促进专项行动。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敬老月”“世界阿尔茨 海默病月“世界安宁疗护日”等系列宣传活动。组织申报全国“敬老文明号”和“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积极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中医药局、省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开展职业病及危害因素监测工作,深化职业病危害 治理,实施职业病防治人才培训项目。加强《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健康企业建设优秀案例征集、职业健康传播作品征集、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与干预内涵建设,广泛推进职业健康知识“五进”活动。(省卫生健康委、省总工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扎实推进环境整治,建设健康家园

(十二)实施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和皖北六市空气质 量提升攻坚行动,完成1000个行政村生活污水、1400个农村黑 臭水体治理任务。积极宣传环境与健康科普知识,支持开展居民 环境健康素养监测。加强环境健康风险管理,持续开展与群众健康密切相关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环境空气质量、辐射环境监测( 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负责)

(十三)制定气候变化健康适应行动实施方案,健全完善多 部门协作机制,开展环境健康综合监测( 省疾控局牵头负责)

(十四)完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开展乡村河湖管护攻 坚行动,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 省水利厅牵头负责)

(十五)持续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机制,设区市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巩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开展废旧3C电子产品回收进机关活动,提高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持续完善 城市公园和绿道网络体系,不断提高城市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 半径覆盖率,推动实现“300 米见绿、500 米见园”。不断完善城市公园服务功能,满足城市居民休闲游憩、健身、安全等多功能综合需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十六)着力改善道路水路、城市客运领域交通运输工具及 客运场站、部队营区卫生环境。(省军区保障局、省交通运输厅、 上海铁路局合肥办事处、安徽民航机场集团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加快旅游厕所标准化建设,强化常态监管,提升服 务质量,力争到2025年底“全国旅游厕所管理系统”全省Ⅱ类及以上旅游厕所数量达到全省纳统总数的90%。(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负责)

(十八)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持续推动村庄清 洁暨“万村清万塘”行动,开展“十四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成效评估。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强收运处置能力建设,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健全完善稳定运行的长效机制。促进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机衔接,完成20万户卫生厕所改造任务。(省农业农村厅牵头负责,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 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参与)

(十九)实施“博爱家园”项目,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 (省红十字会牵头负责)

、加强监测评估,防控重大疾病

(二十)落实癌症、心脑血管疾病、慢性呼吸系统疾病、糖尿病防治行动实施方案,持续开展重点癌症、心血管疾病、脑卒中、慢阻肺高危人群筛查和综合干预,以及死因监测、肿瘤登记、慢性病及危险因素监测等工作,推动慢性病防治关口前移和全流程管理。推动高血压、2型糖尿病、高脂血症、肥胖症膳食运动指导要点在基层务实应用,将体重管理融入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中。加强基层重点人群健康管理及慢性病全流程管理。 (省卫生健康委、省中医药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动态优化调整新冠、猴痘和其他重点传染病防控 政策措施,做好常规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持续维持国家免疫规划疫苗90%以上接种率。实施七至九年级在校女生免费接种国产二阶人乳头瘤病毒( HPV ) 疫苗民生实施项目。(省卫生健康委、省疾控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高质量推进全省血吸虫病消除进程,实施地方病防治巩固提升行动,推进全省地方病防治“十五五”规划制定加快饮水型氟中毒控制和消除进程。做好防止疟疾输入再传播工作( 省疾控局牵头负责)

(二十三)组织开展2025年“世界防治结核病日”“世界艾滋病日”“全国防治碘缺乏病日”“血防宣传周”“全国疟疾日”“全国儿童预防接种日”等主题宣传活动。(省疾控局牵头负责)

六、强化健康治理,完善健康保障

(二十四)深入推进健康影响评估,积极探索健康影响评估立法,实施健康优先发展战略,开展全国健康城镇创建。探索新时代动员社会参与健康治理新模式,实施“健康社区+”行动。 (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二十五)推进健康乡村建设,进一步改善乡村医疗卫生服 务基础设施条件,优化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功能布局,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开展卫生健康政策宣传健康教育等活动,强化乡村中医药服务,加强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改善乡村健康环境,因地制宜发展乡村健康产业(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省农业农村厅、省中医药局等部门参与)

(二十六)推进平安医院建设,提高“最小应急单元”协同 能力,加快医院警务室建设,提升医院安全防范水平。加强健康 细胞建设,规范做好健康企业、健康机关等建设。营造健康家庭 环境,强化家庭健康指导员队伍,组织开展“家庭健康指导员风采大赛”,积极申报家庭健康服务中心国家级项目点,建设家庭健康服务中心省级项目点。(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安厅、省计生协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推动落实《食品安全法》《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 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着力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强化特殊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婴幼儿配方奶粉生产企业体系检查,规范婴幼儿配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产品配方及标签等事项备案,保障婴幼儿口粮安全。(省市场监管局牵头负责)

(二十八)推动落实《反食品浪费法》,加强反食品浪费监管执法,巩固深化制止餐饮浪费工作。利用各种形式餐饮促消费 活动,开展反食品浪费倡议活动,引导餐饮经营主体持续开展“光盘行动” (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持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加快发展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扩大年金制度覆盖范围,全面推行个人养老金度。按照国家部署稳步开展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落实失业保险基金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职工医保(含生育保险)费工作。组织实施基本医疗保险省级统筹,规范落实 参保群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待遇。积极支持商业健康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差异化发展,进一步提高商保产品对基本医保目录外费用的承接保障水平。(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开展药品委托生产监督检查,强化跨省委托、多点委托、中药委托生产的监管,重点监督委托方生产药品生产全过程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情况。开展2025年国家药品抽检工作。开展药品经营环节“清源”行动,持续推进医疗美容、青少年近视防治、辅助生殖医疗器械、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等环节整治工作持续加大对药械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监管和网络销售企业监测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省药监局牵头负责)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