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卫健委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六安市卫健委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省级发起)
序号 |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2025年度特殊食品(药品)生产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
卫生健康部门 |
保健食品产品企业标准备案 |
保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 |
省市场监管局、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管局 |
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发起,省卫生健康委、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随机抽取2家生产企业和8家经营企业 |
2025年4月至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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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卫健委2025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市、县级发起)
序号 |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1 |
2025年度全省营利性民办学校部门联合抽查 |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
学校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
营利性民办学校 |
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发起,市、县级教育行政、疾病预防控制、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抽查基数和比例。原则上按不少于2所学校随机抽取;营利性民办学校数超过10所的,抽查比例不低于50%。 |
2025年4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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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025年度宾馆、旅店部门联合抽查 |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
旅馆、旅店卫生情况的检查 |
全市宾馆、旅店、名宿等住宿经营单位 |
县级公安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文化和旅游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消防救援部门 |
县级公安部门牵头发起,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按照不超过5%的比例随机抽取 |
2025年4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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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2025年度道运输客运站经营部门联合抽查 |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执法检查 |
在我省注册许可的客运站 |
市、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县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同级疾控预防控制、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根据市级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 |
2025年4月至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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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2025年度全省娱乐场所(游艺厅、室,舞厅)部门联合抽查 |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
卫生状况及卫生制度的检查 |
全省娱乐场所(游艺厅、室,舞厅) |
市、县级文化和旅游部门、公安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级文化和旅游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公安、疾病预防控制、市场监管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按照10%比例随机抽取 |
2025年4月至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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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2025年度流通使用环节疫苗质量管理部门联合抽查 |
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
免疫规划制度实施、预防接种活动监管 |
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疫苗接种单位 |
市、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 |
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发起,县级市场监管部门、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按照5%的比例抽查 |
2025年6月至10月 |
市抽县查 |
6 |
2025年度养老机构部门联合抽查 |
卫生健康部门 |
对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执业活动的监督检查 |
已备案养老机构(企业) |
市、县级民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部门 |
市级民政部门牵头发起,同级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总体抽查比例约10%。 |
2025年6月至10月 |
市级统一发起任务(市抽县区局查) |
7 |
2025年度互联网诊疗部门联合抽查 |
卫生健康部门 |
机构资质检查;人员资质检查;依法执业情况检查等。 |
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
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
市级卫生健康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基数根据实际数确定,按20%比例抽取。 |
2025年4月至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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