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医疗信息公开 保障群众就医权益
一是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集中分类公开。市、县(区)两级卫生健康部门严格按照《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标准要求,在部门网站设置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专栏,目前我市设有官网的医疗卫生机构共20家,其中医院13家,妇幼保健机构4家,疾控中心1家,急救中心1家,血站1家,无健康教育机构等其他专科疾病防治院。
二是推进公立医院基本目录内容全公开。依托单位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立医院信息公开专栏,按照省卫健委下发的基本目录要求,全面公开医院设置、诊疗服务、医疗价格、门诊预约等信息。同时,我委印发了《关于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宣传标识的通知》,针对没有官网的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积极做好线下信息公开,在醒目位置主动张贴需公开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定期更新”。
三是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能力持续提升。各医疗卫生机构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做好重点传染病时时跟踪,优化公开途径,通过网站、公示栏、电子屏、宣传册等多种形式,主动回应,解民所急,立足信息公开及时性,实现重点板块“快速响应”。
202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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