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医疗信息公开 保障群众就医权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卫健委发布时间:2024-09-23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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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集中分类公开。市、县(区)两级卫生健康部门严格按照《安徽省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目录》标准要求,在部门网站设置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专栏,目前我市设有官网的医疗卫生机构共20家,其中医院13家,妇幼保健机构4家,疾控中心1家,急救中心1家,血站1家,无健康教育机构等其他专科疾病防治院

二是推进公立医院基本目录内容全公开。依托单位网站或政府信息公开网,设立医院信息公开专栏,按照省卫健委下发的基本目录要求,全面公开医院设置、诊疗服务、医疗价格、门诊预约等信息。同时,我委印发了《关于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宣传标识的通知》,针对没有官网的各基层医疗机构要积极做好线下信息公开,在醒目位置主动张贴需公开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定期更新”。

三是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能力持续提升各医疗卫生机构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做好重点传染病时时跟踪,优化公开途径,通过网站、公示栏、电子屏、宣传册等多种形式,主动回应,解民所急,立足信息公开及时性,实现重点板块“快速响应”。

 

                                     2024-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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