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推进】老龄健康工作上半年工作情况和下半年工作计划
一、重点工作情况
上半年重点推进一科三院(老年医学科、护理院、养老院、老年医院)建设,提升医养结合机构运行质量,通过发布督办函,督促区域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独立规范化设置,目前比例为84%,通过评比,区域内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老年医学科全部通过规范化建设验收,根据省卫健委指示,今年下半年我市将做好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全部独立设置老年医学科。目前我市已建设老年医院1家,康复医院4家,护理院(中心)10家,根据2024年第一季度医养结合信息系统填报数据,目前我市养中设医床位数有5635张,医中办养床位数2221张,未备案床位数182张,嵌入式床位数1479张,报告日内在院老人数量为3833人,报告期内医疗机构为养老机构老年人提供的服务量为13097人次。我市已开展2024年全市老龄工作会,总结2023年工作成效,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和问题,部署2024年重点工作,老龄科就今年全市老龄健康工作进行了培训。医养结合项目示范创建我市积极申报,今年已有11家示范机构、16家示范中心向省卫健委报送档案,等待验收。我市正积极申报省级安宁疗护试点,着重于做好老人临终关怀,提升养老品质,目前我市已联合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和市发改委作了《2024年安宁疗护试点工作方案》,等待工作持续推进。
二、工作问题
(一)康养护理专业人才十分紧缺。老年人护理特别是对失能半失能老人的护理有一定的专业性和特殊性,目前,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机构的一线护理人员和专业养老服务管理人员十分短缺,难以为老人提供专业康复保健、健康咨询等服务。
(二)医疗机构开展医养结合转型服务任重道远。康复养老不等同于医疗,入住者多是以慢性病和老年病为多,对于乡镇医疗卫生机构来说,大多数乡镇卫生院现有的设施设备达不到康养服务标准,需要投入大量资金进行改扩建。这也是实施“医中有养”服务面临现实困境;另一方面乡镇卫生院没有专业的康复护理人才,如自行聘用康复护理人员,一是政策不允许、二是人员经费无法解决,在目前政府较为困难的情况下,难以给予医院更多的补偿。因此,一些乡镇政府和卫生院,对开展“医中有养”服务,积极性不高;
(三)现行医保政策无法满足失能老人医养需求。据统计,我市失能老人养老机构入住率低,大部分为居家养老,家庭负担重。剔除陈旧养老观念,主要因素是长效护理险全国仅部分城市试点,现行医保政策不能给予养老护理费用报销。
三、工作建议
(一)加强护理人才培养。通过人才队伍建设提升医养结合服务能力。亟需加强对现有护理人员和养老从业人员进行定期专业培训和规范化管理,同时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建立与劳动付出匹配的薪酬制度。在职业发展上,要确保“医养结合”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的卫生技术人员在职称晋升、科研申报和继续教育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引入和培养更多的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养结合工作。
(二)养老办医适当放宽门槛准入规则。养老办医难度较大,首先要完善医养结合扶持政策,实现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医养结合要鼓励公立医院医疗资源和民营医疗机构进行整合,支持其增设养老、康复床位,条件成熟后可转型为医养结合机构。医养结合还需支持民办机构健康发展,省市县要联合财政支持,扩大财政对养中设医机构给予资金补贴,省级目前还未有医养结合专项投入,应结合实际鼓励我省医养结合工作高质量开展。
(三)优化医保政策报销范畴。针对医养结合养老机构没有完善医保报销的问题,可考虑把护理、康复、医疗等服务费用纳入慢性病或其他类别医保报销范围,还要对高龄、失能、失智老人适当放宽门诊医疗保险报销额度及比例,同时根据我省省情适当优化,利好民办养老机构。
四、下一步工作规划
下半年老龄健康工作要做好以下规划:
(一)做好对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单位指导,迎接现场验收。
(二)督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老年医学科独立设置,规范化创建。
(三)做好我市安宁疗护工作试点推进,工作有序开展。
(四)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提升质量,确保安全。
(五)做好国家级医养结合系统和省级老年健康管理系统数据更新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