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推进】关于开展2024年生育友好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计生协: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以人口高质量发展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落实人口高质量发展要求开展生育友好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生育友好主题宣传活动的通知》(皖卫传〔2024〕90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组织开展系列生育友好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全市每季度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各县区结合实际,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国际家庭日、世界人口日、计生协会员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和春节、七夕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通过召开研讨会、新闻发布会、现场经验交流会、集中主题宣传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
二、重点宣传内容
(一)宣传人口发展政策。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口问题的重要论述,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二)宣传人口发展形势。宣传我国人口基本国情及我省、市人口发展新形势,全面认识、正确看待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宣传我国人口发展趋势总体上符合世界现代化发展一般规律,从世界范围看我国人口综合红利仍然具有明显优势。宣传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关系。
(三)宣传人口工作经验。宣传解读中央、我省关于建立健全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显著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建设家庭友好型工作场所等方面政策措施。结合申报创建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中央财政支持普惠托育服务发展示范项目等,宣传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
(四)宣传新型婚育文化。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教育,讲好新时代美好爱情、幸福婚姻、和谐家庭故事。宣传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坚决摒弃性别歧视,鼓励夫妻共担育儿责任。引导年轻人树立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破除高价彩礼等婚嫁陈规陋习,推进婚俗改革和移风易俗,倡导新型婚育文化。宣传科学育儿和生殖健康知识,提高家庭育儿和自我保健能力。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县区要提高认识,将宣传活动作为推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充分发挥地方计生协会、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机构等作用,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研究制定活动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加强与宣传部门合作,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
(二)建立机制。各县区要把生育友好宣传工作当成一项长期性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措施,确保生育友好宣传教育持续有效开展。
各县区请于4月2日前报送宣传活动任务分解表(附件),每次活动举办后一周内报送活动简报。
联系人:樊业芹,联系电话:0564-3379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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