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六安市卫健委2024年政务公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六安市卫健委关于印发《六安市卫健委2024年政务公开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卫健委、市直卫生健康单位,委各科室:
根据《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政务公开专项行动任务清单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24〕14号)要求,结合卫健工作实际,制定了《六安市卫健委2024年政务公开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2024年4月17日
六安市卫健委2024年政务公开
专项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工作原则,紧紧围绕卫生健康工作,夯实政务公开基础,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质量,强化基层政务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全面提高公开质效,推动我市卫健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实施步骤
(一)工作部署阶段(2024年4月底前)。围绕我市卫健重点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各项工作任务、责任科室、完成时限。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4年5月-2024年7月)。针对已梳理的工作任务,对照法定主动公开目录以及目标清单逐项整改落实,全面开展规范政务公开工作。
(三)持续推进整改(2024年12月底前)。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省、市政务公开季度测评反馈问题,查漏补缺,及时公开各类信息,长效推进专项行动工作任务落实落细,全面提升政务公开水平。
三、有关要求
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进一步压实任务责任,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和标准要求。
(一)各县区卫健委负责本行政辖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监督管理工作,压实各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职责,避免出现代替医疗卫生机构执行信息公开职能的情况;提高医疗卫生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水平,紧紧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如定期公开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对象打卡信息和行政双公示等信息;统筹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实时掌握本地区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现状,全方位、多层次督促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工作开展。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承担本机构信息公开工作主体责任,结合实际设置信息公开咨询窗口,加强人员指导管理,提高窗口服务人员综合素养,形成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定期组织考核评价,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结合实际工作情况,选择适当的信息公开形式,有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的医疗卫生机构优先选择线上公开渠道,在门户网站设置专栏集中公开信息,没有官网的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基层医疗机构宣传标识的通知》(卫健基层秘〔2023〕19号)要求,做好线下信息公开,在醒目位置主动张贴需公开的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定期更新”;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做好重点传染病时时跟踪,优化公开途径,通过网站、公示栏、电子屏、宣传册等多种形式,主动回应,解民所急,立足信息公开及时性,实现重点板块“快速响应”。
(三)委机关各科室要充分认识到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落实好;确定本科室政务公开经办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今年重点工作任务分工和《六安市卫健委政务公开责任清单》要求,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协调配合,强化业务学习,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和准确性,确保公开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
附件:市卫健委政务公开专项行动目标清单
市卫健委政务公开专项行动目标清单
类型 |
事项 |
目标清单 |
责任科室 |
完成时限 |
一、基础工作 |
①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采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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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规范性文件需在市、县网站意见征集库公开征集意见,确保网上意见征集达到 100%;做好意见征集的规范发布,排版规范、标点符号使用正确,确保征集渠道至少包含意见征集库留言、信函、电话、邮箱四种渠道;做好意见征集库历史留言梳理展示,做好不予采纳及部分采纳内容的理由公开,全方位展示公众意见。 |
谁起草,谁征集,谁解读 |
6月底 |
②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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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依规公开市、县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决策起草、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 |
谁起草,谁征集,谁解读 |
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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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做好政策文件的全面、规范发布,及时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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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标题、发文时间、有效性、咨询电话及机关、关键词等要素齐全;纳入政策文件库时,文件起草单位应根据文件的主要内容、适用对象做好标签认领、指南编制、兑现事项确认等,便于公众检索、查阅。 |
谁起草,谁征集,谁解读 |
4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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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摸清规范性文件底数并全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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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专项和定期清理有效结合,根据市级统一部署及时公开规范性文件清理通知、清理结果通知;清理结果通知原则上要包含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网上公开的规范性文件与继续有效规范性目录相对应并按发布时间依次有序展开,失效废止规范性文件准确标注。 |
法规科,办公室 |
4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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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提升文字解读质量,丰富解读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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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材料要随文件同步签审,并于文件公开之后的 3个工作日之内配套公开;文字解读在符合 6要素的基础上立足通俗化、清晰化,注重政策背景、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的实质性解读;图片类解读立足新颖化、形象化,对庸俗化解读、形式化解读,一律重新解读;采用发布会、动漫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增加解读关注度。 |
谁起草,谁征集,谁解读 |
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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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做好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最新版本的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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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责清单、公共服务和中介服务清单栏目下只保留最新版清单内容并保持清单目录与权力分表目录相对应;保留最新版(2023年)清单,失效、无效信息需删除。 |
科教科,办公室 |
4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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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做好行政权力运行指南、流程动态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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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2023年版权责清单,及时更新指南、流程信息,确保事项名称、指南能够一一对应;每年实时更新并随事项目录及时变动;梳理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避免出现不规范、不准确、不实用的问题。 |
科教科,办公室 |
4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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⑧做好机构职能、政府电话簿等专题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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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步更新 2024年科室职能、科室地址、联系电话等关键要素。市直部门要确保市级专题展示内容、本部门公开内容与部门实际情况保持一致,存在变动的要及时更新。 |
办公室 |
4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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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点工作 |
⑨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抽查清单、检查结果的及时全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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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本单位最新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清单,在栏目中保持置顶;严格执行清单之外无检查的要求,年度抽查计划包括抽查比例、抽查频次等内容要与抽查清单保持逻辑关系;对2023年已公开信息进行排查,按照抽查计划中确定的时间、主体数量及时公开检查结果,省、市统一部署或交由下级单位开展无法自行公开的要及时备注说明原因。 |
综合监督科 |
4月底 |
⑩做好专项审计结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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梳理 2021年以来审计计划,在妥善处理敏感信息的前期下公开专项审计结果;推进被审计单位公开问题整改情况,近三年被纳入市级专项审计的单位要及时公开问题整改情况。 |
财务科 |
4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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⑪做好建议提案办理专题式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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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鉴山东省等先进省份经验,协力推进建议提案办理专题化公开,分类、分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按建议和提案序号有序公开答复办理结果,便于公众查找。 |
办公室 |
4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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⑫加强个人隐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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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开展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录、乡村振兴、社会保障、社会救助、学生资助等领域信息的隐私排查工作;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残疾人等特定群体信息保护;全面落实信息公开“三审”制度,禁止出现涉及个人隐私及涉密内容公开。 |
办公室,宣传科,各科室配合 |
6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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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专项工作 |
⑬做好信息整合,及时清理历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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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一梳理信息公开网专题专栏,规范名称、页面设计、栏目内容;做好信息资源的转移和整合,原则上已经建立专题的信息可以不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的栏目上再单独发布信息,采用外链跳转等形式在满足公众查询、办事的基础上避免专题专栏重复建设。开展历史信息专项清理,2014年之前公开的政府信息除继续有效类政策文件等确需继续公布的信息之外,办件结果、公示等其它类信息原则上可清理删除。 |
办公室 |
4月底 |
⑭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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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有关部门要将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纳入系统考核,出台考核方案或者工作要点,年度内开展不低于两次的专项测评;要做好上线主体的全面检查,年度内应对公共企事业单位专题中的所有单位开展一次全覆盖检查。 |
办公室,各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区卫健委 |
4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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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摸排已经上线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主体,针对电话、机构地址、人员等关键信息进行专项检查,避免“僵尸电话”“僵尸地址”;压实县区直牵头部门责任,分领域分栏目建立公开标准,行成一套公开目录配备一套公开标准并在网上及时公布。 |
办公室,各市直医疗卫生机构,各县区卫健委 |
4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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⑮基层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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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领域行业主管部门对照最新标准指引,出台年度“两化”考核方案,明确考评内容、时间节点,并将考评结果纳入年度对县区双向互评成绩当中;切实发挥日常考评的督促效果,原则上不采用县区互测的模式开展日常检查,通报问题应明确至指定领域的指定栏目,杜绝问题笼统化、形式化。 |
办公室,各县区卫健委 |
4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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⑯依申请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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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实发挥市级平台监管作用,线下件在1个工作日内录入平台办理,实现线下无办件;建立依申请公开办理会商机制,开展依申请公开交流、学习活动,切实提高办理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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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各科室 |
4月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