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卫健委发布时间:2024-02-05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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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

2024单位预算

 

 

 

 

 

 

 

 

20242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1.主要职责

2.单位预算构成

3.2024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4预算

1.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收支总表

2.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收入总表

3.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支出总表

4.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8.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9.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基本支出总表

10.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

11.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政府采购支出表

12.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

13.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14.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  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4年收支总表的说明

2.关于2024年收入总表的说明

3.关于2024年支出总表的说明

4.关于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5.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6.关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7.关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8.关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9.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10.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关于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13.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调整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六办〔2019〕26号)文件规定,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负责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市情教育。

(三)配合相关部门做好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依法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四)开展老龄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

(五)负责开展老龄工作信息交流、咨询服务,开展老龄事业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六)组织、指导各老年社会团体和老年群众组织开展工作,协调和组织全市老龄工作重大活动。

(七)负责全市12343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工作。

(八)承办市政府和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二、单位预算构成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单位性质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截至202312月,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有各类人员11人,其中在职9人、离休0人、退休2人。

三、2024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持续落实二十大关于老龄工作重要部署。

(二)继续开展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工作,持续开展“智慧助老”行动,强化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围绕老龄工作重点和难点问题,开展老龄政策理论研究。结合节庆活动,开展丰富的老年人文化体育活动。

(三)进一步强化协调作用,督促老龄委各成员单位在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人口老龄化国情省情市情教育、“敬老文明号”管理、贯彻落实《六安市“十四五”老龄事业发展规划》《贯彻落实<安徽省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实施方案>责任清单》等工作中发挥作用。协同开展医养结合工作,协同推进老年人家庭和居住环境公共设施适老化建设及改造,加快老年宜居环境建设,营造孝亲敬老社会氛围。

第二部分  2024单位预算表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预算表由以下14张表格构成,具体表格内容见附件

1.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收支总表(附件表1

2.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收入总表(附件表2

3.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支出总表(附件表3

4.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

5.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

6.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

7.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

8.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

9.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

10.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

11.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

12.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

13.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

14.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表14

 

 

第三部分  2024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关于2024收支总表的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收支总预算154.56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5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4.7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61万元、关于2024收入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收入预算154.5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54.5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一)本年收入154.5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4.56万元,2023预算减少36.95万元,下降19.29%,下降原因主要是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

、关于2024支出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支出预算154.56万元,2023预算减少36.95万元,下降19.29%,下降原因主要是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42.56万元,占92.2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项目支出12万元,占7.76%,主要用于开展老龄工作事务

    、关于202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的说明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54.56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56万元;按资金年度全部本年财政拨款收入154.56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万元,占8.56%;卫生健康支出134.72万元,占87.16%;住房保障支出6.61万元,占4.28%

、关于202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4.56万元2023预算拨款减少36.95万元,下降19.29%,主要原因: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22万元,占8.56%;卫生健康支出134.72万元,占87.16%;住房保障支出6.61万元,占4.28%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预算8.82万元,2023预算减少1.85万元,下降17.34%,下降原因主要是人员退休导致在职人员减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4预算4.41万元,2023预算增加4.41万元,增长原因主要是上年未安排此项资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老龄卫生健康事务(项)2024预算134.72万元,2023预算减少38.11万元,下降22.05%,下降原因主要是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预算6.61万元,2023预算减少1.4万元,下降17.48%,下降原因主要是在职人员减少

、关于20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2.5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7.06万元,公用经费15.5万元。

(一)人员经费127.0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3.48万元、津贴补贴13.03万元、奖金18.59万元、伙食补助费3.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8.82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41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6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8万元、住房公积金6.61万元、医疗费1.15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6.32万元退休费5.63万元、医疗费补助0.36万元、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5万元

(二)公用经费1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75万元、邮电费0.35万元、差旅费1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公务接待费0.8万元、劳务费1万元、工会经费1.21万元、福利费0.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16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0.2万元等。

、关于2024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关于2024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4年项目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12万元,较2023年预算减少30.4万元,下降71.70%,下降原因主要是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减少。主要包括:本年财政拨款安排 1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 12万元) 

十、关于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一、关于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二、关于2024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4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万元,2023年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万元,与2023相比持平。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3相比持平,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20条要求。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3相比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相比持平,,用于购置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

2024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8万元,2023相比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持平。该项经费预算根据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因公临时出国(境)业务培训、调研考察等外事活动。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2023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与2023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各部门公车运行维护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3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市直部门购置公务用车等开支。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8万元,与2023相比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安排该项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公务人员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检查指导等国内公务活动开支。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严格执行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办法规定。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2024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无300万及以上重点项目。

)机关运行经费。

2024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本级1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5万元,2023减少0.93万元,下降5.66%,下降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减少

)政府采购情况。

2024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固定资产总金额12.70万元,较上年减少0.86万元,其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0万元、通用设备9.35万元、专用设备0万元、其他资产3.35万元。

单位车改后保留车辆0

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有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有0台(套)。

2024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购置费0万元。

2024单位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4年,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1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

 

 

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教育收费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包括财政拨款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结转结余和单位资金结转结余的资金。

五、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以后年度按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附表: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预算报表14张)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支总表(附件表1).pdf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收入总表(附件表2).pdf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支出总表(附件表3).pdf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附件表4).pdf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附件表5).pdf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附件表6).pdf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附件表7).pdf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附件表8).pdf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基本支出总表(附件表9).pdf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项目支出总表(附件表10).pdf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采购支出表(附件表11).pdf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附件表12).pdf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附件表13).pdf
六安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2024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附件表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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