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领导解读】市卫健委党组成员、副主任 何曙春在政风行风热线上解读托育服务开展情况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卫健委发布时间:2023-04-17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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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线主题:托育服务工作

上线时间:2023417

参加人员:市卫健委党组成员主任      何曙春

市妇幼保健院院长                

市卫健委人口与家庭发展科科长    

 

何曙春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六安广播电台政风行风热线这一平台与大家进行交流、沟通。借此机会,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我市卫生健康事业的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我们参加政风行风热线,主要就我市的托育服务工作有关情况与大家进行交流,真诚地希望各位听众朋友能通过我们的介绍进一步了解我市托育服务发展,并就对托育相关问题向我们提问,我们将认真给予解答。

主持人何主任,请您给我们介绍一下什么是托育服务工作?

何主任托育服务是指多种形式下对3岁以下婴幼儿开展照护服务,逐步满足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广大家庭和谐幸福、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主持人:群众对托育服务政策都比较关注,请何主任给我们介绍一下相关的政策内容。

何主任:好的。20194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根据国办、国家相关部门和省级有关文件精神,2021年,我市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列入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指标体系,2021年以来纳入市民生工程;2022年、2023年纳入我市“暖民心”行动之一的“安心托幼”其中的“托育工作”。

同时,我市十七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六安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六安市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方案》《六安市关于开展示范性托育机构创建工作的通知》《关于普惠托育机构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六安市“安心托幼”行动方案》《六安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重点任务清单》《关于落实托育机构水电气价格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我市对公办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600/生·年标准给予补贴;对民办普惠性托育服务机构,按照不低于400/生·年标准给予补贴,托育服务政策支持体系逐步完善。

主持人:听了何主任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托育服务政策和配套支持措施有了一定了解。请问一下目前我市托育服务开展情况是怎样呢?

何主任我市托育服务效能逐渐显现。截至目前,全市已登记备案托育机构共116 家,总托位数 8934个,其中单独托育机构 29 家,托幼一体化幼儿园 87家。2022年计划新增托位2800个,实际完成4356个,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156%。建成1个公办托育机构、5个示范托育机构、2个公立医院托育点。全市“托幼一体化”幼儿园148所,占比18.15%,超过省定目标13.15个百分点。

我市普惠托育服务加快发展。支持社会力量利用公共服务设施、闲置场所等资源举办托育机构,鼓励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办成普惠托育机构。鼓励民办幼儿园通过转型或利用闲置校舍举办托育机构。依托公立医院建设普惠托育点。支持园区基地、用人单位以单独或联合举办等方式,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各类托育机构根据实际需求,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普惠托育服务。截止目前,我市已建成2 个社区托育点、 2个用人单位托育点和 2个家庭托育点。

同时,积极对接协调自然资源部门,落实《六安市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方案》,在新建城区规划、土地出让新建居住(小)区时,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托育服务设施,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到2025年,老旧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标准补齐托育服务设施。

主持人: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还想问一下何主任托育服务存在哪些困难及问题?以及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何主任: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目前还处于起步阶段,仍然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托育接受度不高,家长观念尚未完全转变。当前相当比例的家长育儿观念还没有完全转变,认为3岁以下的孩子主要在家中由老人养育,对科学育儿认识不足,导致婴幼儿托育资源没有得到充分利用。

二是托育服务缺乏市场力量的参与,多种形式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尚未建立。目前我市托育服务供给主要是早教机构转型和幼儿园开设托班,单独托育机构数量较少,形式比较单一,公立医院托点、社区托育点、机关企事业单位托育点、家庭托育点等多元化托育服务供给体系尚未形成,无法满足群众多层次需求。

三是支持托育服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推进缓慢。目前,民办托育机构场地租赁完全市场化,租金高,加上装修改造和从业人员工资等支出,托育机构运营成本高、风险大,社会办托育机构面临生存困境。支持托育机构发展的相关措施力度,还要进一步加大。

下一步推进我市托育服务发展工作,重点是:一要加大托育服务宣传引导。加大托育服务政策宣传,传播科学育儿理念,普及托育服务对幼儿成长发展及家庭养育的积极意义,引导家长愿意且放心地把孩子送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积极兑现各项政策及奖励,鼓励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申报国家普惠托育专项行动项目。

二要推进公办托育机构建设。建立“公办示范托育机构为引导、托育一体化为主体、民办托育机构为补充”的托育服务供给格局。托育事业尚处于起步阶段,市场化培育基础还比较薄弱,需要政府作为先导力量推动托育公共服务的供给,打造政策和市场环境,逐步引导社会和市场化力量积极参与。

三要加快托幼一体化建设。积极对接教育行政部门,充分挖掘潜力推动托幼一体化快速发展。新建和改扩建公办幼儿园要统筹考虑托育需求,新建公办幼儿园原则上要开设2-3岁婴幼儿托班,改扩建公办幼儿园根据实际条件尽可能扩大托位服务供给。鼓励有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

四要加大普惠托育机构支持措施。针对普惠性托育机构运营困难的实际,建立成本分担机制,通过建设补贴、运营补贴、示范奖补、减免房租、税收优惠等措施切实降低托育机构运营成本,支持和引导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建设。

五要发展多种形式托育服务。支持各级公立医院、妇幼保健机构带头建设面向本单位职工的托育点,实现“应建尽建”,同时发挥专业优势,开展“医育结合”服务模式的探索,促进婴幼儿养育、保育、教育与疾病防治、健康管理、早期发展有机结合。鼓励社区利用公共服务用房开设社区托育点,支持有条件的用人单位为职工提供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各级政府推动的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支持知名婴幼儿照护企业落户我市,开展高端化、品牌化托育服务。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方式促进办园主体多元化,打造一批建设标准化、管理一体化、运营规范化、服务优质化的示范单位。

六要严格综合服务监管。各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要求,细化本部门托育服务监管重点,严格执行登记备案、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管理制度,加强对托育机构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行为,保障托育机构婴幼儿安全底线,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配合的监管工作格局。

主持人:听了何主任的详细介绍,相信大家对我市托育服务工作有了一定了解。可能广大听众还有许多疑问想咨询,下面,我们热诚地欢迎各位听众向我们各位领导、专家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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