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领导解读】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副主任张劲松对《六安市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应急预案》进行解读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卫健委发布时间:2023-04-12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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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防控工作,参照省级预案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委制定六安市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应急预案(2023年版)(以下简称《预案》)。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目的

健全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应对工作机制,全面提高我市防治水平和应对能力,及时有效预防、控制和扑灭突发疫情,最大程度减轻突发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疫情对公共卫生造成的损失和危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

二、制定背景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国际、国内商品流通速度加快,数量大增,人员交往密切,动物源新流感疫病呈局部散发态势,环境中致病性病原微生物不断变异,防治难度增加。为适应我市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疫情防控需要,整合和规范各类各亚型动物源性流感病例的发现、报告、诊断、调查和感染控制等防控工作,提高流感大流行应对准备能力,确保在突发疫情时迅速、有序、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减少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

三、修订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应急预案》《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预防控制技术指南》《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流感大流行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六安市人感染禽流感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已发现的和未来可能发生的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的防治应对准备及应急处置工作,以及开展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的散发病例或共同暴露所致聚集性病例以及非持续人际传播聚集性疫情的防控和处置。

五、主要内容

包括总则、组织管理、应对准备、疫情监测与风险评估、病例诊断和疫情发布、应急处置、总结评估、保障措施、附则等9大项内容。《预案》突出对以下内容进行了规范:

1.在常规的病例发现和报告途径外,明确科研院所、独立医学实验室、检验检疫等机构在开展人类相关标本检测时,应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信息报告、样本报送等工作。

2.明确我市发生的既往在全国未曾发现过的新型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病例,经报告省卫生健康委后,由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专家组诊断;我市发生的既往在省内曾经发现过的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病例由市卫健委组织专家组诊断,同时报省卫生健康委备案。

3.明确了不同情况的应急处置和响应措施和应急处理指挥体系,《预案》明确了任务职责和分工,按职责开展应急处置的相关工作。

六、名词术语和缩写语的定义与说明

可疑暴露者:指暴露于动物源性流感病毒检测阳性的动物、环境,且暴露时未采取有效防护的养殖、屠宰、贩卖、运输、加工等人员。

疫点:患病动物所在的地点划定为疫点,疫点一般是指患病畜禽类所在的畜禽场(户)或其他有关屠宰、经营单位。

疫区:以疫点为中心的一定范围内的区域划定为疫区,疫区划分时注意考虑当地的饲养环境、天然屏障(如河流、山脉)和交通等因素。

七、解读机关

六安市人感染动物源性流感应急预案(2023年版)》由六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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