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妇幼健康工作总结
2022年,全市妇幼健康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及市卫健委党组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坚持以党的建设统领妇幼各项工作,紧紧围绕“一法两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以绩效考核为手段,聚焦薄弱环节,强化问题导向,认真履行工作职能。基本完成了年初制定的各项工作,为保障全市妇女儿童健康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2022年我市妇幼健康工作总结如下:
一、稳步推进各项工作,提升全市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一)落实民生工程,提升妇幼健康服务水平
联合市财政局联合印发《2022年卫生健康民生工程实施办法》,积极启动开展农村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工作。2022全年全市共完成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54901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2.04%;完成农村适龄妇女乳腺癌筛查27783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54.35%。
(二)强化责任落实,全力保障母婴安全
根据省《母婴安全行动提升计划实施方案》,切实将保障母婴安全摆在卫生健康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完善母婴安全旬报告制度;将母婴安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和绩效考核;坚持约谈通报机制;健全两个中心定期评估制度,建立退出机制。
10月,我市舒城县接受省级母婴安全保障督导;同月召开全市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传达2022年全省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通报了今年1-9月全市母婴安全形势,分析了我市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分别于11月和1月召开了全市2022年度孕产妇安全管理会议和新生儿安全管理会议,分析我市母婴安全形势,指出存在问题及薄弱环节,提出有针对性干预措施,有效保障全市母婴安全。
着力加强弱势群体孕产妇保健管理,自2022年12月起,督促指导各县区对全市重点孕产妇、3-6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情况日调度;全市危重孕产妇分娩、0-3岁儿童发热检测指导情况、红色风险高危孕产妇个案信息周调度。定期更新辖区重点人群并纳入重点管理范围。
(三)细化措施,深入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
采取扎实措施,落实三级预防,巩固综合防治出生缺陷防线,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全年,为47061名结婚对象进行免费婚检,完成全年任务的125.04%,婚检率为94.75%,疾病检出率为11.47%;全面推进农村妇女孕前和孕早期免费补服叶酸项目,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共补服叶酸32042人,完成全年任务的111.26%;全市建册孕妇数18798人,符合筛查条件的建册孕妇数16856人,咨询随访15853人,产前筛查共16179例,完成全市任务的87.45%,全市产前筛查率为86.07%,孕妇咨询随访率达97.99%;前三季度,为34112名对象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参检率为87.24%,筛查出具有风险因素12338名;为15721名新生儿开展了新生儿疾病筛查,筛查率达到99.58%,检出先天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和苯丙酮尿症34人,均及时进行了干预治疗和跟踪随访管理。
(四)强化社会责任,开展妇幼健康惠民项目
贯彻落实新版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项目实施方案,切实落实免费检测、咨询、治疗等综合干预措施服务。截止11月底,为44252名婚检对象、31494名孕妇和19924名产妇提供HIV检测,检出HIV感染妇女8例,其中产妇2例、孕妇5例、婚检1例;为31495名孕妇和19924名孕产妇,检出梅毒阳性孕妇119例、产妇79例,均给予干预、治疗和随访管理;为19924名产妇进行乙肝检测,检出阳性646例,其所生新生儿均免费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
(五)强化基础建设,蓄力发展新动能
加强妇幼健康机构能力建设。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区妇幼健康综合楼主体结构于2021年11月正式封顶,预计2023年完成竣工验收;裕安区妇幼保健院、霍山县妇幼保健院的中央投资建设项目已正式投入使用;金安区妇幼保健院二期工程已投入使用,三期项目目前正在建设中;叶集区妇幼健康机构新院区主体建设已完工,预计2023年底投入使用。
(六)多措并举,积极推动妇幼健康工作
1、健全例会制度。依据妇幼健康工作需要,1月13日,举办了全市妇幼健康年报及监测业务培训班;14日召开了全市2021年艾滋病暴露儿童重点案例评审会议;3月召开全市妇幼健康暨绩效考核工作会议;9月召开了全市婚前保健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班和全市儿童生长发育偏离诊治新进展培训班;10月召开了全市2022年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11月召开了全市2022年孕产妇安全管理会议;1月召开了全市2022年度新生儿安全管理会议。
2、完善督导机制。开展了2022年妇幼健康专项督导,抽查了县区妇幼健康机构、县区综合医院及乡镇卫生院,并深入相关业务科室,采用现场核查等形式,调查了解妇幼民生工程两癌筛查、母婴阻断、新生儿疾病筛查、听力筛查、新生儿先心病筛查和出生证管理等情况。
3、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根据国家、省统一部署,2022年我市继续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工作,3月底正式完成自查自评并通报考核结果,报送国家和省。促进妇幼保健机构服务能力持续改进。
(七)规范《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截止到9月份,全市累计首次签发出生医学证明15905份,补发166份,换发131份。积极推进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和皖事通“出生一件事”数据共享工作,截至
目前我市已完成接口服务开发、数据校验和正式上传工作。
二、存在问题
(一)免费婚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巩固完善;产前筛查项目有待进一步加强,个别助产机构存在标本送第三方检测。
(二)母婴阻断、补服叶酸、两癌筛查和儿童营养改善等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项目需强力推进实施。
(三)母婴安全措施尚需切实规范落实;弱势群体、高危孕产妇保健管理亟待加强;县区级医疗保健机构妊娠风险筛查评估管理不到位,基层妇幼健康人员知识技能不足。
(四)部分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存在管理安全隐患和签发不符合规范要求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3年,妇幼健康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母婴安全为重点,深入推进两纲建设,积极开展惠民项目,努力提升妇幼健康综合服务能力。
(一)深入推进新“两纲”实施。贯彻落实《安徽省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和《安徽省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全面推进我市妇女儿童健康领域各项指标任务进展情况,加强部门间协作配合,制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我市“两纲”各项指标如期达标。
(二)全力保障母婴安全。坚持源头防范,全面落实妊娠风险评估,紧盯重点人群、严格规范高危专案管理和母婴安全五项制度;落实高危孕妇属地管理,强化包保责任制、孕产妇分级分类管理。着力强化“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建设,着力构建救治机构和助产机构、急救中心、血站互相联动机制,着力健全危急重症救治、督导监管制度,优化服务环境,切实保障母婴安全;坚持母婴安全管理评审制度,针对弱势群体提出针对性干预措施,修改完善《关于政策内医学需要终止妊娠鉴定有关工作的通
知》,最大限度减少孕产妇死亡发生全力守牢保障母婴安全“底线”。
(三)贯彻落实出生缺陷干预措施。推广婚姻登记、婚前医学检查、补服叶酸和生育指导“一站式”服务,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城乡居民全覆盖,广泛开展产前筛查,普及产前筛查适宜技术,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和听力筛查,推广应用新生儿先天性心脏病筛查适宜技术。
(四)加快妇幼健康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化进程。推行“互联网+妇幼健康”工作模式,重点围绕婚前、孕前、孕产、产后、儿童五个时期,完善、拓展妇幼健康信息平台;按照省级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快云上妇幼系统的使用和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
(五)继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和改革创新。继续推进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规范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开展妇幼保健机构绩效考核,强化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