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卫健单位:
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的通知》(国卫办老龄函〔2022〕204号)、《关于印发安徽省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皖卫传〔2022〕509号)精神,我委制定了本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2月2日
六安市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促进老年人心理健康,提升基层老年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的通知》、《关于印发安徽省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特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老年心理关爱行动(以下简称“关爱行动”),了解掌握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与需求,增强老年人心理健康意识,改善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心理健康服务水平。到“十四五”末,全市每个县区至少1个社区或村设有老年心理关爱点。
二、实施范围
(一)行动地区
2022-2025年,在全市范围内选取2个城市社区、3个农村行政村作为国家级老年心理关爱点,选取2个城市社区或农村行政村作为省级老年心理关爱点,确保每个县区至少一个社区或村设有心理关爱点(各县区关爱点分配情况见附件1)。关爱点应具有一定的社区规模和较好的相关工作基础,常住老年人群相对稳定。可结合优质医养结合示范机构、示范中心设置。
(二)目标人群
老年心理关爱点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重点面向经济困难、空巢(独居)、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
三、行动内容
(一)服务能力调查及能力建设
1.服务能力调查。包括行动社区所属县区心理健康服务医疗机构情况、街道(乡镇)心理健康服务能力情况以及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情况,相关调查表详见老年心理关爱行动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https://www.laonianjk.cn,属国家慢性病与伤害防控信息管理系统的子系统)。
2.能力建设。组织服务人员参加国家级、省级能力建设培训,提升对常见心理行为问题和精神障碍的早期识别能力以及心理健康服务技能水平。
(1)国家级培训: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举办1期国家级培训,市卫生健康委按照国家、省级要求选派关爱行动负责同志参加线下、线上培训。国家卫生健康委委托南京人口国际培训中心每年举办若干期基层老年心理关爱点工作人员培训班,市级根据上级要求选派老年心理关爱点相关工作人员参训。
(2)省级培训:省卫健委委托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科(简称省疾控中心慢病科)举办关爱行动省级线上线下培训班,市卫健委组织市、县区关爱点相关工作人员参训。
(二)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评估
通过集中或入户的形式,采用电子化问卷对社区老年人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调查。调查时应当充分尊重老年人个人意愿。调查内容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基本信息。社会人口学基本特征、家庭支持、社会参与、与子女朋友关系、日常生活爱好、慢病患病情况、老化态度、心理韧性等。
2.认知及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分别采用痴呆筛查量表(AD8)、抑郁症筛查量表(PHQ-9)以及广泛性焦虑量表(GAD-7),对调查对象进行认知异常、抑郁症状和焦虑症状筛查。
3.心理健康素养及需求。老年人心理健康知识知晓情况、影响老年心理健康的主要问题及心理健康服务的需求。
(三)干预和转诊推荐
根据筛查量表对心理问题的判定界值,对社区老年人心理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分类,针对不同人群开展认知与心理促进于预。
1.一般人群。在认知及心理健康状况评估结果上均属正常,以提高老年人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增强心理健康意识和心理韧性为目的,开展心理健康教育,鼓励其继续保持乐观、向上的生活态度,并积极带动身边老年人共同参与社会活动。
2.临界人群。在心理健康状况评估上显示出轻度的抑郁和(或)焦患,是心理危机干预的重点人群,以改善和促进老年心理健康状况为目的,除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组织参加社区活动外,还要加强社会和家庭支持。指导家庭成员了解老年人心理特点及常见心理问题,重点在经济支持、精神慰藉、生活照料等三方面对老年人提供支持。
3.高危人群。在认知及心理健康状况评估上显示出疑似认知功能受损或者中度及以上抑郁和(或)焦虑,以改善和促进认知与心理健康状况及促进疾病的早诊早治为目的,在进行心理健康教育、社区互动、全面提升社会支持的基础上,开展随访管理与转诊推荐。
具体工作方法详见老年心理关爱行动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发布的《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工作手册》和《老年人心理健康评估与干预手册》。
四、数据收集与管理
日常信息管理使用全国老年心理关爱行动信息服务与管理平台。平台主要用于老年心理关爱点的上报和审核、相关机构及工作人员信息录入、评估数据录入及评估结果分类管理、工作进度统计、工作成果展示与交流等。
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收集辖区行动街道(乡镇)、社区(村)、实施机构信息(含调查员信息)并报市卫生健康委,由市卫生健康委上报省卫生健康委。调查员通过手机或平版扫描二维码开展问卷调查。每日问卷调查后需及时将调查信息上传至国家信息管理平台。各级联络员通过电脑端登陆后,可进行数据查询及相关账号(联络员或调查员)管理。
五、组织实施
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负责关爱行动的组织,市疾控中心负责关爱行动的实施。关爱行动设执行办公室,由市疾控中心慢病科承担执行办公室工作。执行办公室负责行动的具体实施,包括实施方案制定、平台管理和总结评估等工作。六安市成立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负责关爱行动统筹协调、组织实施、技术指导等。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关爱点遴选并协调相关专业机构和社会组织提供技术支持,按照要求开展老年心理关爱点各项工作。
六、2023-2025年初步进展安排
(一)老年心理关爱点申报(每年1-2月)。
(二)组织参加国家和省级培训、行动开展(每年3-9月)。
(三)督导评估(每年10—12月)。
七、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县区要从贯彻落实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和健康六安建设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关爱行动的重要意义,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任务分工,做好宣传倡导,提高关爱行动影响力。
(二)认真选取推荐。各县区要以心理健康服务工作基础好、积极性高为原则,兼顾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分年度做好推荐工作,到2025年底每个县区至少一个社区或村设有老年心理关爱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参照关爱行动要求增加老年心理关爱点数量,惠及更多老年人。
(三)强化行动保障。各县区要会同相关部门和相关社会组织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确保目标顺利实现。市行动执行办公室将适时对各关爱点工作情况开展督导与评估。
(四)规范材料报送。2023-2025年,每年11月20日前报送当年关爱行动年度总结(主要工作指标见附件2)。2023-2025年,每年2月15日前报送当年关爱行动计划表(见附件3)。
六安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联系人:林琳,电话:3379890,邮箱:284926143@qq.com;
六安市疾控中心慢病科联系人:张俊青、曹洪娟,电话:3380881,邮箱:lacdcmbk@163.com。
附件:1.各县区老年心理关爱点分配表(2022-2025年)
2.老年心理关爱行动主要工作指标
3.202X年老年心理关爱行动计划表
4.六安市老年心理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
附件1
各县区老年心理关爱点分配表(2022-2025年)
地市 |
关爱点总数 |
国家级城市社区关爱点数 |
国家级农村行政村关爱点数 |
省级社区(村)关爱点数 |
2022-2025年社区(村)关爱点开展计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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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2023 |
2024 |
20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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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城市) |
国家级(城市) |
省级(城市) |
省级(农村) |
国家级(农村) |
国家级(农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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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 |
7 |
2 |
3 |
2 |
金寨县 |
金安区 |
裕安区 |
叶集区 |
霍邱县、舒城县 |
霍山县 |
附件2
老年心理关爱行动主要工作指标
一、市级指标
(一)行动县区覆盖率
本市“十四五”期间新开展行动的县区数/本市“十四五”期间应开展行动的县区数×100%
(二)人员培训率
本市参加培训的行动相关工作人员数/本市参与行动的相关工作人员人数×100%
二、老年心理关爱点指标
(一)评估覆盖率
完成心理健康评估的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数/65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数×100%
(二)高危人群干预率
完成心理健康于预的高危人群人数/高危人群人数×100%
(三)重点人群随访管理率
接受随访的重点人群人数/重点人群人数×100%
附件3
202X年老年心理关爱行动计划表
序号 |
市 |
县(市、区) |
街道(乡镇) |
社区(村) |
关爱点类型 |
常住老年人口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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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六安市老年心理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
一、领导小组
组 长:邵 明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中医药管理局)党组成员、市老龄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副组长:孙良业 市人民医院院长
喻怀斌 市中医院院长
赵本泉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市二院)院长
曹承松 市疾控中心主任
成 员:杨传胜 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健康科科长
常宏伟 市疾控中心副主任
王启伟 市人民医院副院长
束永兵 市中医院副院长
涂有运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市二院)副院 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常宏伟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市疾控中心曹洪娟、张俊青和周瑜。
二、技术指导组专家
曹洪娟 市疾控中心慢性病科负责人
张俊青 市疾控中心慢性病科副科长
周 瑜 市疾控中心慢性病科科员
代 键 市人民医院医务部主任
张 均 市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主任
王素平 市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副主任
张春明 市人民医院老年医学科副主任医师
杨安四 市中医院医务科科长
刘志红 市中医院老年医学科主任
许绍信 市中医院老年医学科副主任
邵真灿 市中医院老年医学科副主任医师
丁少成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市二院)医务处处长
童庆好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市二院)精神卫生中心主任
余万庆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市二院)精神卫生中心副主任
薛 礼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市二院)老年医学科主任
曹昌德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市二院)精神科副主任医师
张 俊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市二院)精神科主治医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