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2021年国家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六安市卫生健康执法支队2021年国家随机抽查结果公示 | |||||||
序号 | 专业类别 | 被抽查单位名称 | 抽查时间 | 抽查内容 | 抽查结果 | 执法人员 | 备注 |
1 | 传染病防治 | 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平村卫生室 | 2021年7月16日 | 1.预防接种管理情况。 接种单位和人员资质情况; 接种疫苗公示情况; 接种前告知、询问受种者或监护人有关情况; 执行“三查七对”和“一验证”情况;疫苗的接收、购进、储存、配送、供应、接种和处置记录情况。 2.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 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 开展疫情报告管理自查情况;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卡填写情况; 是否存在瞒报、缓报、谎报传染病疫情情况。 3.传染病疫情控制情况。 建立预检、分诊制度情况; 按规定为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提供诊疗情况; 消毒处理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物品、污水和医疗废物情况; 依法履行传染病监测职责情况; 发现传染病疫情时,采取传染病控制措施情况。 4.消毒隔离措施落实情况。 建立消毒管理组织、制度情况; 开展消毒与灭菌效果监测情况; 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情况; 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情况; 医疗器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灭菌情况。 二级以上医院以口腔科(诊疗中心)、血液透析和消毒供应中心为检查重点,无相关科室的,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一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以医院口腔科或口腔诊所为检查重点,医院如无口腔科,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重点科室。 5.医疗废物管理。 医疗废物实行分类收集情况; 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建立情况; 医疗废物交接、运送、暂存及处置情况。 6.二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二级实验室备案情况; 从事实验活动的人员培训、考核情况; 实验档案建立情况; 实验结束将菌(毒)种或样本销毁或者送交保藏机构保藏情况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马振华、刘坤 | |
2 | 公共场所卫生 | 霍山县山口宾馆 | 2021年7月14日 | 1.设置卫生管理部门或人员情况 2.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情况 3.从业人员健康体检情况 4.设置禁止吸烟警语标志情况 5.对空气、水质、顾客用品用具等进行卫生检测情况 6.公示卫生许可证、卫生信誉度等级和卫生检测信息情况 7.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情况 8.实施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情况 9.住宿场所按照《艾滋病防治条例》放置安全套或者设置安全套发售设施情况 11.公共场所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
未发现问题 | 王建军、赵明 | |
3 | 母婴保健 | 六安市人民医院 | 2021年7月6日 | (一)机构及人员资质:
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机构取得执业资质; 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人员取得执业资格证; 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取得执业资质; 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人员取得执业资格证;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的机构取得执业资质; 开展人类精子库的机构取得许可。 (二)法律法规执行情况: 机构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和服务项目执业; 人员按照批准的服务项目执业; 符合开展技术服务的机构设置标准; 实施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的机构手术前登记、查验受术者身份证明信息; 开展人类辅助生殖技术查验身份证、结婚证; 开展相关技术服务遵守知情同意的原则; 出具医学证明文件和诊断报告符合相关规定; 病历、记录、档案等医疗文书符合相关规定; 设置禁止“两非”的警示标志; 依法发布母婴保健与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广告: 无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情况。 (三)制度建立情况: 建立禁止胎儿性别鉴定的管理制度; 建立人工终止妊娠手术前登记、查验受术者身份证明信息制度; 建立健全技术档案管理、转诊、追踪观察制度; 建立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以及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 建立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 具有保证技术服务安全和服务质量的其他管理制度。 1 、开展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等服务符合相关要求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穆玲玲、黄健 | |
4 | 母婴保健 | 六安市中医院 | 2021年7月6日 | 未发现问题 | 穆玲玲、黄健 | ||
5 | 母婴保健 | 六安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六安市妇幼保健院) | 2021年7月7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穆玲玲、黄健 | ||
6 | 母婴保健 | 六安市金安区翁墩乡卫生院 | 2021年7月7日 | 未发现问题 | 穆玲玲、黄健 | ||
7 | 母婴保健 | 霍山县诸佛庵镇中心卫生院 | 2021年7月13日 | 未发现问题 | 穆玲玲、黄健 | ||
8 | 母婴保健 | 霍山县大化坪镇中心卫生院 | 2021年7月13日 | 未发现问题 | 穆玲玲、黄健 | ||
9 | 母婴保健 | 裕安区城南镇中心卫生院 | 2021年7月14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穆玲玲、黄健 | ||
10 | 母婴保健 |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 | 2021年7月14日 | 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 | 穆玲玲、黄健 | ||
备注:抽查结果信息包括抽查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行政处罚、无法联系(检查时单位已关闭等情形)等4类。未发现问题、发现问题已责令改正和无法联系的信息应当在抽查任务完成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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