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卫健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卫健委发布时间:2022-01-18 1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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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有关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内容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做好爱国卫生、中国健康行动、疫情防控等群众关心的重点信息公开。发布信息共349条;二是抓好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信息公开,发布《市卫健委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等政策文件,及时公布每季度行政处罚结果和双随机抽查结果,共发布信息11条。三是规范部门财政信息公开。及时公开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部门项目等信息48条。

2.规范政策发布和解读。一是高度重视卫生健康领域政策发布。2021年,制定发布了《关于印发六安市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的通知》共1件。二是落实政策解读。用动漫、图解等方式进行解读,积极参加优秀政策解读材料评选活动,共发布各类解读42条。三是注重回应社会关切。主动回应社会大众关切28条。

3.夯实政务公开基础工作。一是摸清规范性文件情况,我委共梳理出存量规范性文件共4件,其中继续有效22件,宣布失效0件,2021年新出台规范性文件《关于印发六安市加强村医队伍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共1件,其他文件27。二是做好卫生健康部门热线合并工作。按照国家和省市要求,及时将卫生健康部门12320热线合并入12345市长热线中,实现了一个号码统一受理。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规范开展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我委完善了《六安市卫健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收到依申请公开办件后经分管领导签批,相关科室协同处理,提出拟答复意见,并由政务公开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审批后,以正式答复书形式回复申请人。2021年我委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7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回复申请人。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调整了市卫健委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健全了相应的检查制度,将政务公开质量作为本部门及工作人员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依托市政府的信息公开网平台,根据市政务公开办2021年政务公开目录体系要求,我委及时进行了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做好政务公开经验交流信息上报,报送信息10篇。每季度按时按质完成季度整改工作。强化对县区卫生健康部门政务公开工作指导和督查,将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卫生健康工作考核内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0

0

0

0

0

7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规范性文件发布不规范。2021年我委对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和规范,但仍然有规范性文件起草仍然未能履行召开专家意见座谈会、网上征集意见等程序。

下一步,我委将制定规范性文件发布管理流程图,将规范性文件起草、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政策发布和解读等系列流程集中制作流程图,向起草科室进行分发,并在文件起草时经常性进行提醒。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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