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

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19-06-24 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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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徽各项养老服务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显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安徽为“2016年度落实养老服务业支持政策积极主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成效明显”的省份,安庆、马鞍山先后被纳入国家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地区,池州、芜湖、合肥纳入医养结合试点地区,铜陵市、合肥市、安庆市、阜阳市、淮北市先后纳入国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

  加强养老服务政策顶层设计。省政府先后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安徽省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年)行动计划》等重要政策文件,持续发布实施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十三五”规划,连续七年将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列入省民生工程实施。

  困难老年群体保障水平不断提高。38.08万农村特困人员纳入政府供养范围,集中和分散供养水平达到月人均705元和598元;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基本建立,2013年起,高龄津贴、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两项制度纳入省民生工程持续实施,2018年底,已分别惠及163万人、38万人。

  养老服务供给能力明显增强。以规划为引领,推进养老机构和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省政府先后将农村敬老院建设、县级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纳入省民生工程,各级财政累计投入27亿余元,新增床位近19万张;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全省共有社会办养老机构845家(含公建民营),床位总数达到11万张。全省各类养老机构总数达到2492家、床位30.1万张。积极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2018年底,全省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总面积达到162万平方米。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不断健全。省直六部门联合发布《安徽省城乡养老服务三级中心建设规范》,合理布局推进县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街道养老服务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打造20分钟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圈。2018年底全省平均覆盖率达到20%。积极搭建农村失能老年人集中住养和照料护理网络。省直九部门联合制定《关于推进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的若干意见》,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高龄、留守、不能自理老年人探视走访、睦邻互助服务。

  统筹推进医养结合。鼓励养老机构开办医疗机构,要求150张床位以上的养老机构必须设医务室或护理站,省级福彩公益金对社会办养老机构内设的医务室、护理站分别给予10万元和5万元的补助,全省678家养老机构内设医疗机构。鼓励150张以下床位的养老机构与周边医疗机构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全省医养签约的养老机构达到602个。

  持续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建立并有效落实社会办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贴、运营补贴、贷款贴息、政府购买服务补贴制度。世行贷款首个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落地安徽,项目贷款总额1.18亿美元。会同省人社厅、财政厅建立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在职提升培训制度,全省各级累计培训从业人员2万余人;全面推动建立养老从业人员入职奖励和学费减免政策。加强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制定发布18项养老服务地方标准。

  创新发展智慧养老。省政府成立以分管省长为组长的智慧养老发展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将养老智慧化纳入省民生工程实施,在全省推进智慧养老试点示范,合肥静安养亲苑等8家单位入选全省第一批智慧养老示范工程。省政府即将出台《加快发展智慧养老支持政策》,全力推动省内优势新兴技术资源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来源: 安徽省老龄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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